次日清早,李鸿儒如常起床。

    李旦早早去了祝氏剑堂修炼,家中又开始恢复到三口人的常规模式。

    有了昨天入账的纹银,今天的早餐要丰盛许多。

    李鸿儒啃了半斤瘦肉,吞了两个禽蛋,又喝了大碗的粥,这才舒坦下来。

    家里有钱的日子舒坦,今天不用他带钱去街头上觅食了。

    “吃饱了赶紧给我拉扯一下,将这些布帛拉出去,我找了人,今天要全盘处理卖掉。”

    缺乏了兄长分摊干活,李保国顿时就使唤上了李鸿儒。

    “你花两个铜子儿叫人过来帮忙,今天我出钱。”

    李鸿儒很是牛掰的放了两个铜板到桌子上抵活,顿时引得李保国囔囔要去找棍子教训一番。

    客氏一番拉扯之下,李鸿儒赶紧出了门。

    远远的,他只见一匹枣红马奔行而来。

    街头上一些人顿时迅速靠边。

    李鸿儒也不例外。

    泥水溅射在裤脚上,他刚想骂上两句,随即便见那枣红马上一个穿着甲胄的骑士纵跃跳了下来。

    “鸿儒兄,你们家的布店真难找!”

    见了李鸿儒,尉迟宝琳大喜。

    这让李鸿儒刚要脱口而出的骂腔顿时硬生生吞了回去。

    他脸上快速浮现出招待客户的标准笑容。

    “宝琳兄,没想到您来得如此之快!”

    “哎呀呀,我就来看看你们这儿有没有什么好衣服”尉迟宝琳囔囔转而又低声道:“父亲今天要带我去皇郊狩猎,我得穿威风点,不能丢了尉迟家的威严。”

    “那您来对地方了”李鸿儒拍胸保证道:“别的不说,让您威风凛凛绝对没问题。”

    “莫非你家用虎皮做了大衣?那个穿上去确实威风凛凛!”

    尉迟宝琳大喜,只觉自己来对了地方,找到了一家合格的衣店。

    “我们家不走野兽风路线!”

    李鸿儒悻悻的悱恻了一句。

    尉迟宝琳肚子里的门门道道比较少,但审美和李鸿儒猜想也有差异。

    喜欢野兽风和飘逸风是两码事。

    看着尉迟宝琳黑色的脸庞,壮实的身材,李鸿儒觉得野兽风确实很合适对方。

    只是他一时也拿不出什么虎皮小短裙。

    他思索了一番,只得对尉迟宝琳做了邀请,尽自己口舌,看看能不能卖掉一件披风。

    “你们家的气味有点大!”

    尉迟宝琳随着李鸿儒进入李氏布店之时,不由捏住了鼻子。

    “前一阵水灾不可避免淹到了一些布匹,我们今天就将泡水布全盘低价甩卖”李鸿儒介绍道:“但凡我们李家出品,那都是用上佳的布帛制成。”

    他敲了敲门,通知了一下李保国和客氏。

    “这位公子相貌不凡,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客氏笑道。

    李保国干活,客氏揽客源。

    有李鸿儒昨天的禀报,她此时哪还不知来的是谁。

    一番客套话下,尉迟宝琳顿时舒坦开来,只觉东市这些平民还有些眼色,当下也抱拳客气回应了数句。

    待得尉迟宝琳提及来意,客氏手稍微一颤,顿时回秀房去取了那‘简约而不简单’的披风出来。

    “这是大氅?”

    尉迟宝琳看着折叠极为整齐的披风。

    披风的色泽鲜艳,通红无比,甚至于红得有些耀眼。

    这大概是用了李氏布店色泽最红的布匹。

    布料是正常的布帛,并非绫罗绸缎,用料档次属于中低档。

    当然,布料档次只是上品衣服的一个特征,除此以外,也看款式和搭配。

    尉迟宝琳脸色微有失望,但也没挪步。

    毕竟来都来了,他好歹也要看清楚一些。

    若是李氏布店拿不出得意拿手的活,这店铺以后不来便是。

    稍微集中精神等待客氏叙说时,只听一旁的李鸿儒开了口。

    “这是上等的披风,不是大氅,在咱们如今的长安城中,这披风是属于独一无二的存在!”

    李鸿儒率先自夸了一句。

    他直接点明了款式的稀有,倒是让尉迟宝琳提神了一些。

    威不威风另说,一件独一无二的外衣值得一观。

    他心下有几分兴趣时,便听李鸿儒好一阵夸夸而谈。

    “红乃大显之色,夺目显眼,能引得众人关注数分,您若想成为人群中最靓的仔,选择红色准没错。”

    “但凡您狩猎时能一骑绝尘,这显眼之色便能引领诸人跟随。”

    “披风飒爽,与男儿盔甲搭配也正是合适,正所谓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您穿戴上披风,正好也是人马合一,符合儒家之道。”

    尉迟宝琳喜野兽风,调转念头并不容易。

    而披风也是长安城少有穿戴的外衣,若不碰上几个喜欢穿个新奇的人,确实难以开拓市场。

    客氏担心不外乎如此。

    让李鸿儒稍皱眉头的是尉迟宝琳来得有些早,客氏此时只做了一件披风。

    原本他想着有两件披风,自己当个模特做示范,进而推荐下来。

    如今则只能靠嘴,推荐的难度自然要大上数分。

    “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鸿儒兄果然是个才人!”

    李鸿儒努力推荐,尉迟宝琳则静呆呆的听。

    数次开口之后,李鸿儒不由也有着词穷。

    待得他拖慢腔调,忽见那尉迟宝琳脸色兴奋起来。

    这反射弧似乎有点长。

    见识过李鸿儒卖诗挣了五十两纹银,尉迟宝琳觉得李鸿儒是个肚子里有货的文人,言语中不乏客气。

    此时介绍一件衣服也能张口就来一句诗,尉迟宝琳觉得此行不虚。

    他念了好几下,只觉朗朗上口。

    他骑的就是枣红马,若是再披一件红色的披风,也算是应景。

    “我来试试这披风!”

    他心中有了两分念头,倒也没抗拒试衣。

    待得客氏将披风给他系上,尉迟宝琳觉得自己能接受今天穿戴的出场。

    “宝琳兄,你来几个动作,就像这样,这样,纵马时还可以这样!”

    有了披风,那必须搭配一些骚包的姿势。

    李鸿儒顿时就示范了数个动作。

    “妙极妙极,我看您这动作行云流水,当真是让人赏心悦目!”

    尉迟宝琳人有些五大三粗,但常年修行练武,模仿一些动作对他非常轻松。

    数个动作下来,李鸿儒顿时就夸口起来。

    这是服装店卖衣服的套路。

    反正怎么穿都夸好。

    “正是英雄出少年,小公子穿戴后别有一番风味!”

    一旁的客氏也应声附和起来。

    “这真是让我想起诸位国公当年杀敌的英姿”李保国亦是赞道。

    三人齐齐夸口之下,尉迟宝琳顿时满意了起来,心中的一丝小抗拒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念了‘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好几次,只觉舒坦无比。

    虽然不擅文,但尉迟宝琳也通读了不少书籍,心下清楚这是李鸿儒随口念出。

    不提这披风外观,就算买诗也值。

    何况李鸿儒这诗词就是专门对着他念的。

    “买了买了”尉迟宝琳兴奋的囔囔道:“开个价吧,我已经迫不及待穿着披风去狩猎了。”

    “您觉得这披风值多少就给多少!”

    客氏看看李保国,李保国又看看客氏,两人目光流转时,只听李鸿儒开了口。

    这买家有些随意,卖家也很随意。

    “今日来得匆忙,还请收下这点小意思。”

    尉迟宝琳思索了两秒,随即从口袋里取了钱财塞在了李鸿儒手中。

    他脸色有些醺黑,大抵是怕自己给的价钱不够,会抹了面子,又稍微解释了一句。

    “预祝宝琳兄狩猎丰收!”

    李鸿儒抱拳祝上一句,这番见机顿时让尉迟宝琳放下心来。

    而在此时,李鸿儒的心中也有着翻滚。

    脑海之中,此时已经多了一句提示。

    “拥有黄金二两,是否炼化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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