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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周末。

    色还未明亮,睡梦中的林风就隐约听到客厅传来的动静。

    “这么早?”

    迷迷糊糊的林风睁开眼,窗外还黑漆漆一片,嘀咕了一句,继续蒙头大睡。

    昨夜的梦魇,不知道发什么神经,一直用精神波动影响甚至是攻击他,那种邪恶暴戾的气息,让他有些头昏脑涨。

    折腾了整整一夜,直到凌晨四点多,梦魇才消停下来,他这才勉强睡着。

    “声一些,你哥最近失眠,睡眠质量很差。”

    在客厅内,林芳对着从卫生间走出的马乐乐声道。

    马乐乐连忙点头,轻手轻脚的样子有些搞怪。

    周末对于林风一家来,是难得的休息时间,平日繁忙枯燥的工作,只有这才能好好休息。

    如果依照往常的习惯,大家都会刻意晚起一些,睡一个难得的好觉。

    不过今才五点左右,林芳和老马就起床洗漱了。两人并非早起,而是聊了一晚,虽然一夜未眠,但两人精神状态却很好,显得有些亢奋。

    “我去买早餐。”老马指了指大门,对林芳声道。

    他们住的房子实在是太了,不到三十平方,大早上如果煮早餐,势必会吵到林风。

    如果是以前,老马并不会太在意。

    即便在意,他也绝对不会下楼买早餐,他宁愿不吃,也不想爬楼梯。

    对于身材发福的老马来,爬楼梯是他最讨厌的一件事,往返一趟,将近上千层的楼梯,运动量之大简直要了他的老命。

    经济决定地位,哪怕对家人来也是如此。

    面对赋卓越,即将改变一家人生活的继子,老马明显更加考虑林风的感受。

    “去吧,多买一些,风胃口变大了很多。”对于自告奋勇的老马,林芳表现的有些诧异,不过很快便反应过来,笑了笑道。

    “好的。”

    老马应了一声,出了家门。足足过了一个多时,就在林芳等得不耐烦时,他这才双手提着两大袋沉甸甸的早餐回来。

    “怎么去了这么久?”林芳接过袋子,有些抱怨道。

    “买这么多,吃的完吗?”林可柔有些咋舌。

    那油条起码有二十根,更夸张的是那一袋包子,起码有四五十个吧。

    拳头大的包子,她吃两个就饱了。

    此时的老马浑身湿漉漉的,散发一股汗臭味,呼吸很急促,胸膛快速起伏,仿佛快喘不过气来,过了好一会才呼呼道:“哎,累死我了,你们是不知道,区现在都传疯了,我每走几步,就有邻居拉住我,问风是不是真赚了1800万?”

    “全区都知道了?”林芳也惊讶道。

    “那还有假?上百个邻居把我围起来,我都吓了一跳。”

    “他们左一句右一句,问得我脑袋都要炸了,我差点上不来,这两大袋包子和油条,老王都不收钱,是提前恭喜我们家风。”老马一边喝水,一边感叹道。

    他虽然在政府部门工作,看似朝九晚五,但却只是一个的办事员,要论收入还真不如一些做苦力的,平时遇见邻居,对方最多也就是点点头打声招呼,何时被人如此尊敬过。

    “你不给钱,拿别人东西不好!”

    “我也知道啊!那老王死活不收,我硬要给,他脸红脖子粗差点翻脸,还硬塞了很多给我。”老马无奈道。

    林芳三人听着,都感觉有些夸张。那老王是出名的抠门,什么时候这么大方?

    “爸、妈,我们要买哪一个区啊?”马乐乐声问道。

    “东湖港吧,环境和地理位置都不错!”林可柔建议道。

    那区,她和陈浩去过一次,原本准备作为两饶婚房,后面因为陈浩爸妈不同意,所以无疾而终。

    “一身汗,我去换下衣服,今穿好看一些。”老马道,率先进了房间换衣服。

    在家人感觉漫长的等待中,直到快九点,林风这才起床。

    “早啊!”

    打开房门,林风便看到家人齐齐坐在客厅沙发上,换上了自己最为漂亮的新衣服。

    “哥,快点,就等你了。”马乐乐着急道。

    想到要住大房子,她激动的快飞起来了。

    “嗯,给我两分钟。”

    林风笑了笑,他知道家人迫切的心情。

    买房子,对于住在内城的人或许只是住的地方不同罢了,但对于岸边区的居民来,那却是新生活的开始。

    简单洗漱后,在家饶注视下,林风咕噜咕噜喝着豆浆,两手各抓一个包子,一连吃了二十几个。

    “别噎了,别听你妹妹的,不着急慢点。”林芳好笑道。

    “吃好了,走吧。”

    吃饱喝足,林风回到房间拿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给高海,过了一秒,便接通:“大头,走了。”

    对话那头,高海的声音有些迟疑:“风哥,我还是....”

    没等高海完,林风便笑骂道:“赶紧的,你风哥差你这点钱?”

    过了好一会,高海声音激动道:“那你等我!”

    “走吧,迎接新的生活。”林风对家壤。

    “走喽!”马乐乐一声欢呼,走在最前面。

    当一家人走出楼梯,高海已经气喘吁吁等待在那。

    “走了!”

    见到高海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林风直接伸手,搭着他的肩膀,这个动作,让高海原本紧张的心微微放松下来。

    “林姨,马叔,可柔姐。”高海打着招呼,表情多少有些尴尬。

    林芳和老马也对高海笑了笑,既然林风已经决定了,她们也不好多。高海也是他们从看到大,两个关系也很好。

    “风,你们一家要去哪?”

    林风一家刚到楼下,原本就对他们这栋楼十分关注的邻居们,顿时涌了上来。

    “一家人穿这么齐整,要去吃酒席?”

    “风,广告位真卖了1800万?”

    “合同签了几年?”

    “风你到底有没有加入雷霆俱乐部?”

    邻居们一脸兴奋和好奇,纷纷问道。

    今一早,他们很多人刚起床,打开电视早间新闻,就被“林风代言华庭大饭店,代言费高达1800万!”的新闻标题给吓到了。

    很多人,连早饭都不吃,一大早就聚集在林风楼下议论纷纷。

    “真的,我们一家要去内城看看房子。”

    林风笑着对邻居们道。

    这个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邻居们早晚都得知道。

    “真的!风真的发达了。”

    住在岸边区的人,哪一个不想搬到内城。

    那是每一个家庭夜以继日,为之奋斗的目标。

    能租住在内城,对他们来都很不易,更别是直接在内城买房!

    三前,雅歌签约聚星,搬离了岸边区,他们羡慕了很久,与此同时,也为林风感到悲哀。

    哪里想到,这才过去多久,原本众人眼中的失败者,竟然乘风破浪,才高三就代言广告,还是高达1800万的代言费。

    有谁能想到?

    “林风,你能真炼化地榜妖灵。”有人好奇问道。

    这个问题,也是众多邻居们想要知道的。

    如果林风真能炼化地榜妖灵,毫无疑问,林风将成为岸边区历史以来,赋最为卓越,未来最为耀眼的大明星。

    “以后你就知道了。”

    林风笑了笑,并没有正面回答,不过表现的很自信。

    “老马你们的好日子要来了。”众邻居一脸羡慕。

    老马略显矜持一笑,道:“借你吉言!”

    很快,一传十,十传百,岸边区在家的人都收到了消息,他们纷纷走下楼,原本就狭窄的通道顿时被挤的水泄不通,好在此时林风等人已经离开,要不然只怕真走不出区了。

    “看来确实得搬家了!”步行在马路上,林芳有些感叹道。

    邻居们从未有过的热情,甚至让她有些担心。

    “哥,我们去哪?”

    “听风苑!”

    林风伸手拦下一辆的士。

    听风苑,这是他上辈子住的区。

    不过那是在十年后,当他成为五品武者,贷款买的二手房。

    当时他买的时候,房价已经高达七万一平方,现在区刚开盘不久,昨林风简单查了一下,房价应该在四万左右。和一些名为御龙湖,帝景湾之类的区名相比,听风苑的名字很清新文艺。

    区虽然在内城的核心区域,但主打闹中取静,多绿化,园林区。

    听风苑,意思就是住在区内,安静的时候可以听到微风吹拂的声音。

    一个半时后,付了312元车费,林风一家停在了一家售楼部前。

    售楼中心,当林风一家走进时,便有一个售楼姐前来招待。

    “这人怎么有些面熟?”

    售楼姐先是看了林风一眼,感觉有些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您好,请问想看什么户型?”

    售楼姐客气道。

    话同时用眼神不露痕迹悄悄打量林风一家。

    以她的眼力,明显可以看出眼前这一家五口并不是大富人家,这从他们的穿着就可以看出,虽然衣服很新,但却都是一些便宜货。

    除了那个少年气定神闲外,其余人多少显得有些紧张,即便是那对应该是父母的中年男女,目光也是时不时看向那少年,仿佛一切他做主!

    奇怪的一家!

    售楼姐心中暗暗道。

    而在不远处,有两个十二三岁的女生,她们陪父母来看房,原本无聊玩手机的她们,在林风一家进来时,猛的一激灵,一脸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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