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个穷光蛋。”
倪坤拿着一叠符纸,两枚金牌感慨。
“就是。”楚司南凑过来附和:“难怪要拦路抢劫,身上才这么点家当,穷得够可以的。话回来……这些破符有什么用啊?刚刚那个法术看着威风,实际脆得跟纸一样。”
“是在我手下,脆得跟纸一样。”倪坤白了她一眼,“要是你,累死都打不破那金甲术。”
“公子文成武德,下无敌!”
楚司南恭维了一句,又道:“不过这家伙打劫看来已经得手了。就算他自己本就有一块升仙令,他还抢到了另一块呢。唉,有人被他害了……”
倪坤抛了抛两枚金牌:“若不是撞上我,还不知道他要害死多少人。本座替行道,又做了一件好事。”
“公子侠义无双!”楚司南轻拍一记,道:“对了公子,你他抢劫升仙令做什么呀?参加升仙大会,也只需要一面金牌来着。”
“唔……”倪坤沉吟一阵,“只有一个可能了,他劫来的升仙令,是要拿去售卖的。”
楚司南眼睛一亮:“公子,那我们手上多了这两块升仙令,是不是也可以拿去卖掉?”
“可以是可以,然而我并不知道该卖给谁。普通金银财宝,对我来没有意义。”倪坤道:“那姓马的应该有销赃渠道,不定可以换到修士需要的资源,可我们不知道渠道啊。”
楚司南遗憾地摇摇头:“那这两块令牌,岂不是要砸在手里啦?”
“唔,那倒也未必。”倪坤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距离升仙大会还有二十来,我们不定能在重明山下,找到机会把它卖出去……”
其实黑衣人那口剑,也是一件法器——虽然品阶极低,只能刚刚搭着了法器的门槛,且在倪坤手下脆得跟竹子似的,但多少也是件法器。
可惜倪坤挟怒出手,直接把剑给崩碎了,导致他的战利品少了一件。
而黑衣人出门打劫,必然不会随身携带所有的家当。修行功法呀,灵丹妙药呀,以及倪坤最期待的储物袋呀,那是统统没有的。
话回来,倪坤还真有点奇怪:出门打劫,不正应该带上储物袋,好随时盛放赃物么?
为什么自己碰上的两个菜鸟散修,都没有储物袋傍身呢?
难道,储物袋属于比较高档的装备,一般散修没资格拥有?
稍微放飞了一下想象,倪坤吩咐楚司南把尸体扔到林子里,交由大自然来处理,随后便与楚司南继续上路,往重明山方向行去。
两人行路不疾不徐,傍晚时来到一座丘陵下。
簇距离重明山差不多还有六十里,已然属于山区地带,放眼望去,前方尽是连绵起伏的山岭。
色既晚,两人也就没有连夜赶路,在丘陵下寻了处避风的平坦草地,准备就地扎营。
倪坤行李就一个背篓,楚司南倒是带了一口大木箱。那大木箱里除了换洗衣物、干粮、盘缠之外,还有野营帐蓬、拆卸式烤架,乃至油盐酱醋等物,看上去准备相当充足。
扎营时,倪坤就坐在草席上,研究那叠纸符,看有没有新的法术可学。
楚司南则忙忙碌碌地扎帐蓬,搭篝火,装烤架,动作十分麻利,显然有着丰富的野营经验。
看着她忙忙碌碌,倪坤不禁欣然道:“想不到你居然还有些优点,居然这么能干活。”
楚司南得意道:“那是,我可能干啦!从就帮我奶奶做家务的。洗衣做饭、缝补纳鞋、劈柴烧火……样样都会呢。”
倪坤道:“你还有奶奶的么?那你千里迢迢来参加升仙大会,你奶奶就不担心?”
楚司南神情一黯,轻声道:“我奶奶八年前就过世啦。”
“节哀。”倪坤安慰一句:“那你爹娘呢?”
“我没有爹娘的。”楚司南深吸一口气,又恢复那没心没肺的笑脸:“奶奶,我是她捡来的。嗯,十八年前,她在河边浣纱,突然有一个木盆,从上游漂到她面前,里面有个的襁褓,包着个婴儿,那就是我喽!”
“原来如此……”倪坤道:“那你奶奶过世时,你才十岁吧?你之后就一个人过活?”
“对呀,我一个人过活的。”
楚司南道:“我住在奶奶留给我的屋子里,靠着街坊邻居帮衬,也没人欺负我。不过街坊们都不宽裕,虽然偶尔能接济我一顿,但吃饭总归还是要靠自己。
“多亏了我能干活,才能勉强不饿肚子呢。十三岁时,有一个路过的女侠见我聪明可爱,就在我家住了半年,传了我一些武功,那以后呀,我就过得更好啦,每都能吃饱肚子啦。”
倪坤道:“所以你学会武功之后,上街卖艺去啦?”
“好不容易练了武功,怎么能去当街卖艺呢?那多糟践我一身功夫呀?”
楚司南正色道:“我辈正直武人,当然是要行侠仗义喽!我呢,就帮助街上的商贩们,打打来捣乱的地痞流氓呀,偷摸呀什么的。那些被我帮助的人们,出于感谢,给我一些钱,那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倪坤点头:“明白了,你收保护费。”
楚司南纠正:“是感谢费啦!”
到这里,她忽然耳朵一动,纵身掠出,扑进不远处那一人多高的草丛里,不多时,便逮着两只肥头大耳的兔子出来了。
“公子你看,这两只兔子肥肥胖胖圆圆滚滚的真可爱!”她拎着兔子耳朵,喜孜孜道。
“嗯,是挺可爱的。”倪坤道:“不过我们要去参加升仙大会,不好养宠物吧?”
“呃……”楚司南赧然一笑:“其实我的意思是,这两只可爱的肥兔子看上去没精打彩的,应该是中暑了……不如我们把它们烤了吧?”
“……”倪坤无语。
于是今晚餐的主菜,就多了两只楚司南亲手料理的烤肥兔。
饱餐一顿,倪坤继续研究纸符。楚司南收拾好家什,又取出她的衣物整理。
倪坤一眼瞥过去,发现她居然带了好几件披风,颜色各不相同。
且每一件披风上,都绣有四个大字。倪坤就看到了:一帆风顺、以和为贵、妖鬼辟易等,最离谱的是,居然还有一件“倾国倾城”……
楚司南发现倪坤正在看她整理衣物,悄悄将那件绣着“倾国倾城”四字的大红披风压到箱子底下,面不改色地道:
“一帆风顺呢,是坐船的时候穿的;以和为贵呢,是调解江湖纠纷的时候穿的;妖鬼辟易呢,是夜宿深山古庙时穿的……嗯,刺绣都是我自己做的,奶奶教我的手艺哦。”
“很不错。”倪坤点头赞许:“那倾国倾城呢?”
楚司南干笑:“哈哈,哈哈,哪有什么倾国倾城?公子你看错啦!”
得,这家伙居然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
休整一晚,次日一早,二人继续赶路。
这一路倒是平安无事,擦黑时,两人便已行至重明山主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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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楚司南凑过来附和:“难怪要拦路抢劫,身上才这么点家当,穷得够可以的。话回来……这些破符有什么用啊?刚刚那个法术看着威风,实际脆得跟纸一样。”
“是在我手下,脆得跟纸一样。”倪坤白了她一眼,“要是你,累死都打不破那金甲术。”
“公子文成武德,下无敌!”
楚司南恭维了一句,又道:“不过这家伙打劫看来已经得手了。就算他自己本就有一块升仙令,他还抢到了另一块呢。唉,有人被他害了……”
倪坤抛了抛两枚金牌:“若不是撞上我,还不知道他要害死多少人。本座替行道,又做了一件好事。”
“公子侠义无双!”楚司南轻拍一记,道:“对了公子,你他抢劫升仙令做什么呀?参加升仙大会,也只需要一面金牌来着。”
“唔……”倪坤沉吟一阵,“只有一个可能了,他劫来的升仙令,是要拿去售卖的。”
楚司南眼睛一亮:“公子,那我们手上多了这两块升仙令,是不是也可以拿去卖掉?”
“可以是可以,然而我并不知道该卖给谁。普通金银财宝,对我来没有意义。”倪坤道:“那姓马的应该有销赃渠道,不定可以换到修士需要的资源,可我们不知道渠道啊。”
楚司南遗憾地摇摇头:“那这两块令牌,岂不是要砸在手里啦?”
“唔,那倒也未必。”倪坤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距离升仙大会还有二十来,我们不定能在重明山下,找到机会把它卖出去……”
其实黑衣人那口剑,也是一件法器——虽然品阶极低,只能刚刚搭着了法器的门槛,且在倪坤手下脆得跟竹子似的,但多少也是件法器。
可惜倪坤挟怒出手,直接把剑给崩碎了,导致他的战利品少了一件。
而黑衣人出门打劫,必然不会随身携带所有的家当。修行功法呀,灵丹妙药呀,以及倪坤最期待的储物袋呀,那是统统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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簇距离重明山差不多还有六十里,已然属于山区地带,放眼望去,前方尽是连绵起伏的山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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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坤行李就一个背篓,楚司南倒是带了一口大木箱。那大木箱里除了换洗衣物、干粮、盘缠之外,还有野营帐蓬、拆卸式烤架,乃至油盐酱醋等物,看上去准备相当充足。
扎营时,倪坤就坐在草席上,研究那叠纸符,看有没有新的法术可学。
楚司南则忙忙碌碌地扎帐蓬,搭篝火,装烤架,动作十分麻利,显然有着丰富的野营经验。
看着她忙忙碌碌,倪坤不禁欣然道:“想不到你居然还有些优点,居然这么能干活。”
楚司南得意道:“那是,我可能干啦!从就帮我奶奶做家务的。洗衣做饭、缝补纳鞋、劈柴烧火……样样都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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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司南道:“我住在奶奶留给我的屋子里,靠着街坊邻居帮衬,也没人欺负我。不过街坊们都不宽裕,虽然偶尔能接济我一顿,但吃饭总归还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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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她忽然耳朵一动,纵身掠出,扑进不远处那一人多高的草丛里,不多时,便逮着两只肥头大耳的兔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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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挺可爱的。”倪坤道:“不过我们要去参加升仙大会,不好养宠物吧?”
“呃……”楚司南赧然一笑:“其实我的意思是,这两只可爱的肥兔子看上去没精打彩的,应该是中暑了……不如我们把它们烤了吧?”
“……”倪坤无语。
于是今晚餐的主菜,就多了两只楚司南亲手料理的烤肥兔。
饱餐一顿,倪坤继续研究纸符。楚司南收拾好家什,又取出她的衣物整理。
倪坤一眼瞥过去,发现她居然带了好几件披风,颜色各不相同。
且每一件披风上,都绣有四个大字。倪坤就看到了:一帆风顺、以和为贵、妖鬼辟易等,最离谱的是,居然还有一件“倾国倾城”……
楚司南发现倪坤正在看她整理衣物,悄悄将那件绣着“倾国倾城”四字的大红披风压到箱子底下,面不改色地道:
“一帆风顺呢,是坐船的时候穿的;以和为贵呢,是调解江湖纠纷的时候穿的;妖鬼辟易呢,是夜宿深山古庙时穿的……嗯,刺绣都是我自己做的,奶奶教我的手艺哦。”
“很不错。”倪坤点头赞许:“那倾国倾城呢?”
楚司南干笑:“哈哈,哈哈,哪有什么倾国倾城?公子你看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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