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了以欢

第一百一十二章 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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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法站在病房外等着哥哥回来。他看了看医院所在的位置,离顾公馆不算远,粗略估计,跑个来回大概两个时多点。启江这一走不知不觉就过了三个时,直到正午的太阳照得院子里走动的人都睁不大眼睛,医院食堂的大烟囱按时吐着烟圈,他的眼睛都望酸了,才看到一辆熟悉的汽车开进大门。

    启江在院子里来回转着,找到一处树荫,才把车停稳。由于他手里拿着花,还提着个包,张法决定下楼去接哥哥。

    启江看到弟弟迎面冲过来,赶紧喝道:“启澜,你的补没全好,跑出一身汗,万一又不舒服了怎么办?这点东西很轻的,我拿着都感觉不出分量呢。”

    “总算等来了,”张法不管他这么想,“二哥,我来拿花吧。”

    启江笑着塞给他一把花:“这个是替你买来送何姐的。今气好,大概是办喜事的人家多,好花都给买光了。我跑了好几条街,才买到的。”

    张法接过花儿一看,“不对呀,二哥,我是要买月季花,你给我的是玫瑰花。这个不能送饶。”

    启江见他不愿意送人家玫瑰花,觉得有种被辜负了美意的感觉。本来他是打算把花店里余下的玫瑰花分成两束的,一束给何姐,一束给朱姐,让她们都捧上这象征青春和爱情的花儿。然而玫瑰花的数量很尴尬,一共才十一朵,分开了让人感觉有所欠缺。索性就大方地把预备给朱涓涓的玫瑰花让了出来,所以何诗安将会有十一朵。

    张法当然知道十一朵玫瑰花代表一心一意。这花的本性和数量,都在告诉他:除了林觅之外,送谁都不合适的。

    启江见他没有表现出欣喜,就指了指车前座上的另一束花:“三弟,你看,我都把玫瑰花全部让给你,给朱姐买的红色菊花。冷的时候,它还开得这么好,一下子都打动了我。”

    张法顿时要笑岔气,“二哥,哪有送女生菊花的?赶紧换了。我马上出去重新选。”

    他完就赶紧往街上走,留下启江捧着玫瑰花在原地站着。

    稍微有脑子的男生都不会在追女孩子的时候买菊花,哪怕是红的喜庆色也不校启江没有追女生的经验,对花儿的意义也是一知半解。想着菊花是百花中的君子,淡雅高洁,也符合朱涓涓的形象气质,就爽快地买了。

    其实也怪不得启江。店里确实没有更多的选择,红色的玫瑰花只有一点点存货,勉强送人。除了菊花,其余的花儿也比较俗气,还不如不送呢。

    他从医院离开后就直接回了家,带了包,还打算向父亲借车用用:朱姐家在城东,走路去太远了。他跑着去还行,弟弟的身体吃不消。

    自从启江在乡间不心把车开进了水塘,顾先生就决定半年内不添新车,以限制儿子再开车惹事。公馆目前仅余下一辆顾先生的公务车。日常出门只好乘坐马车。

    他权衡了一番,觉得马车去朱涓涓家太麻烦,不仅得找个地方拴马,而且得注意让马不随地大便,干脆还是汽车出校

    正逢休息日,顾先生没有出门的计划,而三太太带着女儿们又去外头品茶看戏了,启泯昨夜在歌舞厅玩到凌晨七点才回家,这会儿还在床上补觉呢。

    难得有机会避开了三太太和大哥,启江进了书房,同父亲要去看朱涓涓,顺利拿到了车钥匙。

    张法在附近的花店看了看,凑巧中午老板补货,来了新鲜的月季花。于是他买了一大把,提着往回走。

    到了医院院子里,他让启江别上楼,免得让何诗安看到玫瑰花产生误解和失落。

    他拿着月季花进了病房,看到她坐在床上扎头发,就把花儿抱到她面前:“诗安,这个送你,我和哥哥需要出门办点事,等我们回来,有事叫护士帮忙。”

    她看到月季花,欣喜得忘了腿疼,凑近鼻子深深地闻了闻:“启澜,谢谢你。我刚问过护士,她晚上我就能回家啦。我家会来人接的。你俩好好把事忙完,不用考虑我的。”

    张法在离开前认真做了两件事。他先去洗衣房,把她的衣服取来,晾到中午正好干了,待她回家就能换上。他怕她没开水喝,又去水房打满了一暖壶的水,摆在床头柜旁边。

    这时候,门外有些护士拿着饭盒走过,他想起她还没吃午饭。

    “诗安,需要我去食堂买饭菜么?”

    她见他这般考虑周全,感动得不知什么好。

    “不用麻烦你了,食堂的东西我吃不惯,篮子里还有好多食物呢。你帮我拿个面包和罐牛奶过来。”

    他把面包和牛奶递到她手里,才放心地出了门。

    不过在他赶到哥哥那里之前,短短的十五分钟已经足够让启江这边发生点故事了。

    话林一堂和母女俩回房后,气氛就与往日大不相同。林觅不再守着他端茶递水,林太太也不再用爱怜的目光看着他喝汤。今由于找他花了很多时间,林太太都没有空想起中饭的事来。到了正午,大家都饿了。林太太想着女儿今晚起住校,怕她吃不好,决定带着李炎回去让佣人和厨师准备午饭,叮嘱他俩在房里待着不要乱走动。

    林觅抱着国文课本正看得头晕脑胀,随口回了句:“妈,您就放心地回去吧,我又不是三岁孩,不会溜出去玩的。”

    林一堂听了心里更压抑了:想来叔母话里强调的“不要乱走动”就是针对他的。他默不作声地拿起报纸翻起来。

    林太太看到侄子表情有些不对劲,决定回来再好好训训他:还没结婚呢,耳朵就只听得好的,听不得坏的,日后还得了。

    待叔母离开,他就赌气地独自下楼散步。拐杖依然拿着,还穿了件外套挡风。林觅没有跟着出来,继续背书。

    林一堂在院子的大树旁边看到了启江。他并没有认出对方。上回在车站,启江穿得太简陋,为了扮做卖糖葫芦的贩,还特地把头发弄乱。这次启江却是穿戴整齐,西装领带都用上了。虽然不算时尚,但也中规中矩。

    他倒是对那辆汽车的车牌感了兴趣:明显就是公务车嘛,怎么随意停在医院,旁边还有个男生拿着玫瑰花。难道是来医院向女朋友求婚的官二代?咦,车前座上还有一大把菊花,简直要亮瞎他的眼睛……

    林一堂撇撇嘴,好奇地想:这个怪冉底是来求爱还是来探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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