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八号,是个黄道吉日。
不论城里乡下,贫富贵贱,不少人都扎堆结婚。
朱家决定在八号给长子博远大婚,和林家的选择如出一辙。
离办婚礼还有两。朱涓涓为了兄长的婚礼忙里忙外,不仅要选丁浣要求好的各种礼品首饰,还要操心糖果和酒水。
本来是可以交给管家打理,但这位挑剔的准大嫂觉得,让自己的闺蜜兼姑来办更为放心。凭着朱涓涓的能干持家,还可以节约下来一笔钱。
朱涓涓筹备了不到半个月,就瘦了一大圈。
临近婚礼,学校的课也快上完,她刚想喘喘气,又给一个电话催了出门。
赶到丁浣家一看,原来是嫌弃之前订做的婚纱是绑带式,紧了不好看。
实际上是她胖了三斤肉,穿不进了,非要拉着朱涓涓去修改。
她们提着婚纱上了车,一路赶到礼服馆去。
趁着丁浣忙于和设计师提意见,朱涓涓好奇而期待地逛了起来。
馆内,一个身材玲珑的美少女引起了众饶注意。
在落地镜子前,林觅由母亲陪着,随手拿起件真丝的长袖婚纱在试穿。
她的腰身比起丁浣,足足了两寸。
“好美!”朱涓涓忍不住驻足赞叹。
她也看出了林觅的稚嫩,胸口处并不算丰满,明显还是个姑娘。
丁浣的礼服由于改起来太费事,设计师建议重新选件标准码的现货。
靠里的那排架子上挂的全是美版,有些尺码偏大,适合丰满一点的女性穿。
林觅选的是最号。她穿出的效果很惊艳,客人们纷纷围拢。
朱涓涓忍不住凑过来,轻声问:“妹妹,你就要结婚了吗?看着还呢。”
林觅给她到痛处,低头叹息。
“八号。我十三岁,也不算很了。”
丁浣听到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奇转身望。
不看还好,看到林觅,她要气炸。
咖啡馆里被泼了啤酒,简直奇耻大辱。
眼前这贱人披了婚纱还有模有样。
“她要嫁给……他?”
即使秦锋已经决然不吃回头草,丁浣也不甘心让其他女让到。
她不声不响地走到林家母女旁边,盯着她们的举动。
林觅没有心思挑选。她惦记启澜,随手选了试好的那件,让店员打包。
林太太见女儿连多试一件都不肯,猜出她的心里不好受。
“开心点,后去华夏酒店,当着客人面可不许哭。”
丁浣一惊:居然撞一起了!不行,不能让她抢了风头!
既然今下不了手,就留着后。
丁浣和朱涓涓在大学里都主修化学。
论正经的本领,她不及朱涓涓,但论起制毒,她更厉害。
归国不到半年,丁浣不仅制造出了一堆类似香水的迷药喷雾,还捣出了不少无色药剂:能让人疯,也能让人皮肤溃烂,甚至变哑巴,聋子……
朱涓涓看着准大嫂的嘴角浮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手中的婚纱白森森的。
如同吹过的冷风,让她打了个寒颤。
回来路上,朱涓涓开车。
丁浣轻咳一声,不紧不慢地问:“你和店里那个买婚纱的姑娘认识啊?”
“没,就随便聊了两句。”
“巧了,上回我就是碰见她和秦锋在一起。”
朱涓涓并不感到伤心,只是大方地笑笑。
“哦,那就祝福他们。”
丁浣讨了个没趣,一心在琢磨怎么赶时间把毒药配出来。
林觅坐在车里,恍恍惚惚地望街道两旁。
曾经和少年骑车穿过的地方,熟悉又陌生了。
“启澜,你在哪儿?过得好不好?我真心盼望你能出现在面前,哪怕只看一眼……”
路过咖啡厅,她下意识地侧头看。
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男人,正拉着一条高大的狼犬。
“秦先生?他又约了人来这里?”
潜意识里,她很信任他,毕竟秦锋待她很真诚,也懂得克制。
甚至在犯糊涂的时候,她还想过去找秦锋,请他帮忙一起寻找启澜。
林太太见女儿一路上魂不守舍,急忙催警卫快开。
秦锋的身影在眼前一晃而过,林觅再次感到了无助和凄凉。
街上的人影多了。
咖啡厅门口来了一辆白色福特轿车。
秦锋勾起嘴角,潇洒一笑,走到车前。
车里下来一位打扮时尚的妙龄女子,看到他,眉眼间尽是惊喜。
“秦公子,你果然比照片还……迷人。”
他摆摆手,“过奖了。我就一正常长相。”
她正要去靠近他,秦锋脚边蹲着的狼犬忽然发出不友好的呜呜声。
“这狗……我好怕!”
秦锋镇定地弯腰,把狼犬直立起来,“乖,贝贝,我们一起进去喝咖啡。”
门口的服务员见状,捂嘴偷笑。
这是秦锋和林觅分别后,第十次光临,回回来都带狼犬。
他并没有养大型犬作宠物的爱好。
带贝贝约会是面对各类媒饶轰炸,想出的极品攻略。
秦局长和秦太太,为了儿子早点忘掉林觅,在相亲安排上广撒网。
秦锋每次回家,都发现桌子上冒出一堆莫名其妙的女人照片。
秦太太借着来房里看他,旁敲侧击地催儿子抓紧。
秦锋把照片要么烧了,要么撕碎丢掉。
而最近的一些相亲对象来头太大,父亲明确表态,就算是抗拒,也不可不去。
为此,父子争吵无数,回回以儿子的失败告终。
秦锋思来想去,决定剑走偏锋。
表面上,他爽快同意去和女方约会。
实际上,他向警察局负责养狼犬的人要了一条两岁的德国黑贝,取名贝贝。
每次他都精心准备,带上给女方的礼物出门,让父母看着高兴。
而开车到半路,他会调头去接贝贝,带着一起走。
贝贝很通人性,特别懂得配合,把一次次见面成功搅黄。
这次,秦锋照例和一位大官僚的千金见面。
这位姐对他很满意,决定爱屋及乌,装着不怕狗,与他一同入座点餐。
菜一端上来,秦锋用手摸了下贝贝的头,它就心领神会地双爪放到桌子上。
女方紧张至极,贝贝的舌头血红,爪子很锋利。
秦锋低头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
“姐,介意我带它来吗?”
“不……介意。”
“贝贝是我的好朋友,就算结婚了,我也每会和它同吃同睡。
女方的脸色顿时大变。
“同吃还行,同睡就太那个了……”
他的音调提高,“还好,一张床。它睡中间。”
只听到一声尖叫,女方狼狈逃跑。
秦锋牵着贝贝,喊女招待结账。一桌食物酒水,丝毫未动。
相亲对他而言,又费时间又费钱,不过只要能把女方吓跑,管它呢。
不论城里乡下,贫富贵贱,不少人都扎堆结婚。
朱家决定在八号给长子博远大婚,和林家的选择如出一辙。
离办婚礼还有两。朱涓涓为了兄长的婚礼忙里忙外,不仅要选丁浣要求好的各种礼品首饰,还要操心糖果和酒水。
本来是可以交给管家打理,但这位挑剔的准大嫂觉得,让自己的闺蜜兼姑来办更为放心。凭着朱涓涓的能干持家,还可以节约下来一笔钱。
朱涓涓筹备了不到半个月,就瘦了一大圈。
临近婚礼,学校的课也快上完,她刚想喘喘气,又给一个电话催了出门。
赶到丁浣家一看,原来是嫌弃之前订做的婚纱是绑带式,紧了不好看。
实际上是她胖了三斤肉,穿不进了,非要拉着朱涓涓去修改。
她们提着婚纱上了车,一路赶到礼服馆去。
趁着丁浣忙于和设计师提意见,朱涓涓好奇而期待地逛了起来。
馆内,一个身材玲珑的美少女引起了众饶注意。
在落地镜子前,林觅由母亲陪着,随手拿起件真丝的长袖婚纱在试穿。
她的腰身比起丁浣,足足了两寸。
“好美!”朱涓涓忍不住驻足赞叹。
她也看出了林觅的稚嫩,胸口处并不算丰满,明显还是个姑娘。
丁浣的礼服由于改起来太费事,设计师建议重新选件标准码的现货。
靠里的那排架子上挂的全是美版,有些尺码偏大,适合丰满一点的女性穿。
林觅选的是最号。她穿出的效果很惊艳,客人们纷纷围拢。
朱涓涓忍不住凑过来,轻声问:“妹妹,你就要结婚了吗?看着还呢。”
林觅给她到痛处,低头叹息。
“八号。我十三岁,也不算很了。”
丁浣听到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奇转身望。
不看还好,看到林觅,她要气炸。
咖啡馆里被泼了啤酒,简直奇耻大辱。
眼前这贱人披了婚纱还有模有样。
“她要嫁给……他?”
即使秦锋已经决然不吃回头草,丁浣也不甘心让其他女让到。
她不声不响地走到林家母女旁边,盯着她们的举动。
林觅没有心思挑选。她惦记启澜,随手选了试好的那件,让店员打包。
林太太见女儿连多试一件都不肯,猜出她的心里不好受。
“开心点,后去华夏酒店,当着客人面可不许哭。”
丁浣一惊:居然撞一起了!不行,不能让她抢了风头!
既然今下不了手,就留着后。
丁浣和朱涓涓在大学里都主修化学。
论正经的本领,她不及朱涓涓,但论起制毒,她更厉害。
归国不到半年,丁浣不仅制造出了一堆类似香水的迷药喷雾,还捣出了不少无色药剂:能让人疯,也能让人皮肤溃烂,甚至变哑巴,聋子……
朱涓涓看着准大嫂的嘴角浮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手中的婚纱白森森的。
如同吹过的冷风,让她打了个寒颤。
回来路上,朱涓涓开车。
丁浣轻咳一声,不紧不慢地问:“你和店里那个买婚纱的姑娘认识啊?”
“没,就随便聊了两句。”
“巧了,上回我就是碰见她和秦锋在一起。”
朱涓涓并不感到伤心,只是大方地笑笑。
“哦,那就祝福他们。”
丁浣讨了个没趣,一心在琢磨怎么赶时间把毒药配出来。
林觅坐在车里,恍恍惚惚地望街道两旁。
曾经和少年骑车穿过的地方,熟悉又陌生了。
“启澜,你在哪儿?过得好不好?我真心盼望你能出现在面前,哪怕只看一眼……”
路过咖啡厅,她下意识地侧头看。
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男人,正拉着一条高大的狼犬。
“秦先生?他又约了人来这里?”
潜意识里,她很信任他,毕竟秦锋待她很真诚,也懂得克制。
甚至在犯糊涂的时候,她还想过去找秦锋,请他帮忙一起寻找启澜。
林太太见女儿一路上魂不守舍,急忙催警卫快开。
秦锋的身影在眼前一晃而过,林觅再次感到了无助和凄凉。
街上的人影多了。
咖啡厅门口来了一辆白色福特轿车。
秦锋勾起嘴角,潇洒一笑,走到车前。
车里下来一位打扮时尚的妙龄女子,看到他,眉眼间尽是惊喜。
“秦公子,你果然比照片还……迷人。”
他摆摆手,“过奖了。我就一正常长相。”
她正要去靠近他,秦锋脚边蹲着的狼犬忽然发出不友好的呜呜声。
“这狗……我好怕!”
秦锋镇定地弯腰,把狼犬直立起来,“乖,贝贝,我们一起进去喝咖啡。”
门口的服务员见状,捂嘴偷笑。
这是秦锋和林觅分别后,第十次光临,回回来都带狼犬。
他并没有养大型犬作宠物的爱好。
带贝贝约会是面对各类媒饶轰炸,想出的极品攻略。
秦局长和秦太太,为了儿子早点忘掉林觅,在相亲安排上广撒网。
秦锋每次回家,都发现桌子上冒出一堆莫名其妙的女人照片。
秦太太借着来房里看他,旁敲侧击地催儿子抓紧。
秦锋把照片要么烧了,要么撕碎丢掉。
而最近的一些相亲对象来头太大,父亲明确表态,就算是抗拒,也不可不去。
为此,父子争吵无数,回回以儿子的失败告终。
秦锋思来想去,决定剑走偏锋。
表面上,他爽快同意去和女方约会。
实际上,他向警察局负责养狼犬的人要了一条两岁的德国黑贝,取名贝贝。
每次他都精心准备,带上给女方的礼物出门,让父母看着高兴。
而开车到半路,他会调头去接贝贝,带着一起走。
贝贝很通人性,特别懂得配合,把一次次见面成功搅黄。
这次,秦锋照例和一位大官僚的千金见面。
这位姐对他很满意,决定爱屋及乌,装着不怕狗,与他一同入座点餐。
菜一端上来,秦锋用手摸了下贝贝的头,它就心领神会地双爪放到桌子上。
女方紧张至极,贝贝的舌头血红,爪子很锋利。
秦锋低头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
“姐,介意我带它来吗?”
“不……介意。”
“贝贝是我的好朋友,就算结婚了,我也每会和它同吃同睡。
女方的脸色顿时大变。
“同吃还行,同睡就太那个了……”
他的音调提高,“还好,一张床。它睡中间。”
只听到一声尖叫,女方狼狈逃跑。
秦锋牵着贝贝,喊女招待结账。一桌食物酒水,丝毫未动。
相亲对他而言,又费时间又费钱,不过只要能把女方吓跑,管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