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建了八栋楼,用建筑格局来替代原先的阵法,只是,由于商业中心部分的设计和布局,用一位地师的话说就是:阳宅阴造。再加上地上地下南北直通,煞气穿堂,完全违背阳宅风水的基本原理……”

    “直到后来,将南边部分商铺改成玉石交易中心,情况这才稍微转好。玉石辟邪嘛。”

    说到这里,贵叔苦笑着停了下来。

    建筑风水中有“阴地起阳宅”的说法,但是只要化解得当,不凶反吉。

    听贵叔这么说,这座广场的确是个负面案例。

    我不是地师,对风水堪舆之术只是略感兴趣,未曾深究,因而,贵叔的话,我只能说听得懂,知其然,更具体的解析,却是无从着手的。

    但是,源于过往从事职业培养出来的敏感性,我直觉认为,这事并不简单。

    这里是百年来的商业旺地,可谓寸土寸金,兀立着这么一个地方,无异于宝石堆里埋粪。

    而且,开发商又不是傻子,能够抢到这块地皮开发建设,显然比大多数人都要精明,他们会没想到这一层?

    事出有妖,必藏其辛。

    不过,我对于揭开这样的秘密并无太大兴致,听听也就罢了。何况我现在都是“自身难保”,那里有这闲心思。

    然而所谓天不如人愿,很多事情,你即使不愿,也未必就能如愿。

    我完全没法预料到的是,在不久之后,我会与这个广场牵扯上无法脱离的关系,甚至险些因此丧命。

    这是后话。

    这时天光已经大亮,我困得不行了,和贵叔道别之后,开着武斌的吉普,返回暂住的青旅。

    青旅隐藏在闹市里的一个旧村区,却又毗邻主干道和另一处繁华的商业中心,可谓闹中取静。

    在青旅外的粥铺里简单吃了早餐,草草洗漱完,就爬上了多人间里属于自己的那个床位,碰了枕头就睡死过去。

    自昨天中午从医院醒来之后,我就没有休息,而且,在鬼市里行了一趟“规矩”,几乎耗尽了我的精力。

    何况后来又被武斌的遭遇吓得一惊一跳,实在累得不行。

    好像经历了几次轮回,又像是眨了眨眼,总之,我这次糟糕至极的睡眠,约莫中午的时候,就被下铺传出的不小动静打断。

    等到完全清醒过来,房间里已经剩下我一人。

    起来刷牙洗脸时,前台的小妹敲门走了进来,见我就问:“刚才那么大动静都没有把你吵醒?”

    我嘴里冒着泡,一脸迷茫看她。

    她叫小燕,留着一头染成了黄色短发,模样嘛一般,不过为人细谨,做事俐落,给我的印象不错。

    她解释一番后,我禁不住呆了呆,心想这时运,果然不济啊,住个青旅,都能遇到警察抓逃犯。

    听说犯了“大案”的那位,还是我的下铺。

    小燕倒是一脸淡然,看来经历了不少。

    不过,青旅就是龙蛇混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别以为见了“青年旅舍”四个大字,出入就都是些年轻人。

    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也是我会选择这么一个地方的原因。

    显然,我和下铺的“兄弟”想到一起了。

    时值下午两点,外面天气炎热,我就呆在青旅顶楼的空调大堂里,打电话叫了个附近的外卖,边吃边叹空调。

    刚吃完,还没把昨晚淘到的第一件“宝贝”——也就是那“价值连城”的天青釉汝瓷三足笔洗拿出来把玩,长桌对面,一个穿着件胸前印着个大大的数字13的黑t青年,也坐了下来。

    这人姓宁,也是我的临时舍友。他披散着一头令无数女孩都羡慕的浓黑长发,戴着副黑框眼镜,身型清瘦,面容白净,就是一直皱着双眉头,好像有思虑不尽的事情一样。

    宁先生自言在他流浪的那座江湖里人称“十三”,因而大家都叫他“宁十三”。

    宁十三明明已经三十出头了,模样看起来比我还年轻。

    他常年背着一把木吉他各地流浪,待在这间青旅已有一个多月,似乎还没有离开的打算。

    我和他打了声招呼,他点点头,突然开口道:“观你眼尾夹着的黑桃花渐凝,最近当心花劫临身。”

    只以为他是个流浪歌手,还不知会看相,忽然来了兴趣,就问:“可有解的办法?”

    宁十三指着躲在大堂角落里看书的另一个前台小妹,身材有些丰腴的东北女孩“笑笑”说:“她能帮你解。”

    笑笑抬头,睁着双无辜的大眼睛,看得我头皮发麻。

    我一脸黑线,问他能不能说得详细一点。

    他这次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对笑笑说:“你昨天淘的那本老书呢?”

    “你是说《民国幽梦》?”笑笑想了想问,见宁十三点头,就说,“在房间呢,我去拿。”

    “她要是愿意把书送你,或能化解。”宁十三看着笑笑离开的背影,给出了他的答案。

    《民国幽梦》?

    没听说过。我虽然喜欢看书,不过,对于一些偏僻书籍,可谓知之甚少。

    很快,笑笑就噔噔噔跑了回来,手里还紧紧抱着一本没有封皮、纸质发黄的线状旧书。

    与其说是书,不如说,这就是一本老册子。

    我接过来一看,只见首页上用纤秀的小楷描着四个字:民国幽梦。

    还真是手书。

    这本册子,看纸龄字迹已经有一百多年,且不说内容如何,已经算是件真正的“古董”了。

    这可不能轻要,于是,我略略翻了一下,就将它还给了如捧至宝的笑笑。

    或许,这才是真的爱书之人吧。

    爱的是书本身,而非写书之人。

    毕竟,一旦书籍付梓,除了版权,也就和作者没有关系了。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