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
秋风瑟瑟。
刘府内宅深处一破旧柴房中,苏醒过来的刘贝正躺在破旧的木床上,身旁有一个可爱紫衣女子,见刘贝睁开眼睛,立即高兴地叫起来。
“小姐,您可算是醒了!可吓死我了!”
“这是哪?”刘贝一脸困惑。
“这是刘府......不,这是您未来的家啊!您明日就要和刘家的少爷成亲了,您忘了吗?”
成亲?大小姐?刘贝彻底懵了!
难道这是拍电视剧?如果不是的话那是什么?难道...穿越了?
几个小时以前,他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有志青年,一重点大学文学院的学生,毕业前夕,全班聚餐,喝高之后,本准备回去好好睡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就各奔东西,谁料醒来就到了这里。
啊!突然间,刘贝头疼欲裂,脑袋里像被人强行塞进东西一般。
只片刻,头疼症状便消失了,但是脑海里却多了很多陌生的画面。
很快,她便知道了这些画面就是这个丫鬟口中的小姐的记忆。
眼前的这个丫鬟从小就跟着自己,叫紫嫣,而自己的这个身体,是秦家的大小姐秦霓的。
一股少女的幽香袭来,刘贝下意识的伸出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前,邪恶的捏了一下,软软的,“嘿嘿,手感不错!”
这个秦霓虽然是女子,但她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研习兵法,不喜女红。
有沉鱼落雁之容,却因有一双过膝的长手,被族人冷眼相待,招人排斥。
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秦霓的生母是是红尘女子,又是小妾,出身卑微才遭此等冷眼。
族长早就想将她赶出秦家了,一听说刘家的少爷要娶秦霓,聘礼都带过来,虽然没有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就两头牛,这族长高兴的不得了,立马答应了下来。
秦霓从小便与其他的女孩儿不同,她恨自己不是男儿身,不能于乱世之中带三尺之剑,立无世之功,以报效祖国。
得知自己要嫁给刘家少爷刘备的时候,她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啊!
刘家什么情况,她非常清楚!
刘家虽然说是中山靖王之后,如今,早已经名存实亡,今非昔比了。
秦霓虽然听闻刘家少爷刘备气度不凡,但是终究是个编草鞋为生的寻常小老百姓,难成大气!
秦霓始终相信她的意中人是一个大英雄,总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时刻,骑着一匹白马,身后带着百万大军来娶她。
于是,她便骑着家中的红鬃烈马出了家门。
谁知,那马不比那寻常的马儿,出门不过百米便将她掀下马去,昏死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便躺在这个破房子里了。
“小姐...小姐...”见自己的主子目光呆滞,紫嫣一边喊道一边在刘贝的眼前招了招手。
“小姐,你不要吓唬紫嫣啊!”
刘贝回过神来,看了一眼紫嫣。
“这个小丫头张的也挺标致的啊,比我那前女友孙紫云长得好看多了!”秦霓心中暗想道。
“小姐,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紫嫣也不活了,”紫嫣抹了一把眼泪说道。
刘贝最见不得的就是别人哭了,正因为如此,才被他前女友伤的是遍体鳞伤的。
见紫嫣的眼泪从眼眶中滑落,刘贝心里一惊,连忙安慰道:“我这不是没事儿吗!”一边将她楼到自己的怀里,一股幽香钻进鼻孔,令他不禁口干舌燥。
“小姐,你没事儿就好!”
刘贝伸手想去帮紫嫣擦脸上的眼泪,便听见门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支呀!”
房间的门被推开了,只见一个陌生的男子走了进来!
男子五官生的也端正,手里拿着一把宣纸扇,看着刘贝,上下打量了一番。
“果然是长的沉鱼落雁,诚不欺我!”男子色眯眯的盯着秦霓,搓了搓手说道。
这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刘贝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开口问道:“你瞅啥啊!”
“呦!”男子轻蔑的笑了一下说道:“小美人,脾气还不小啊,不过老子就喜欢你这种性子野的!”
“长的那么标志,便宜了那个小子了!不过,嘿嘿~”男子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你特么的到底是谁啊?”
“在老子家的地盘,还不知道我是谁,你是猴子请来笑死我好继承我家的财产的吗?”
这时,紫嫣拉了拉秦霓的衣角轻声的说道:“他就是刘家的大少爷,刘海,刘备的大哥。”
“刘海?刘备的大哥?”
刘贝愣了一下,随即抄起一根木头朝着刘海砸了过去。
“滚!”
刘海轻松躲过,也不动怒。
“紫嫣,好好服侍你家小姐,”刘海看了一眼秦霓,“且让你再蹦哒一会儿!”
刘海冷哼一声,便转身出了柴房。
而此时的刘贝,心里不知是何滋味,自己好歹也是个七尺男儿,还是个雏,女朋友又被曹狗挖了。
如今变成女人也就算了,竟然要嫁给一个男人做媳妇儿,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
明明几个小时之前,自己还是和大学同学一起喝着酒,吃散伙饭,吹着牛逼呢,憧憬未来。
他清楚的记得,那时天还下着小雨,不时还伴随着阵阵雷鸣,喝完酒之后,他一路晕晕乎乎摇椅晃的拎了个啤酒瓶往宿舍走去。
突然身后听见有人在喊抓小偷抓小偷。
下一秒,便看到一个黑衣男子从他身边快速跑过,手里拿了一个有点眼熟又陌生的粉色的钱包。
刘贝下意识的就追了上去,飞身一脚踹在那个男子的后背上,黑衣男子应声倒地。
随后刘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男子的手反扣到背上,用脚把他死死的压在地上。
可能是因为制服了小偷心里有一种愉悦感吧,他竟用力将手中的酒瓶抛向空中,伸手捡起刚刚打斗的时候掉落的钱包。
钱包里有一张身份证,借着闪电的光芒,清楚的看见上面写着的姓名。
刘贝的瞳孔猛然一缩。
“这么会那么巧!”
作孽啊,他不可思议的看着那张身份证。
闪电再一次的产生的光照在了身份证上面,他清楚的看到了上面的照片和身份证号码。
“轰轰轰....”
刹那间,刘贝再也控制不住眼眶中的泪珠,不断的流了下来。
闪电的光芒虽然短暂,可是身份证上面照片的那张脸,他永远都不可能忘记,那可是他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
曾经是,现在也是!
分手以后,他抑制住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不去想她。
却没有想到,就在要离开这个学校,离开这个满是回忆的地方的最后一天晚上,竟然以这样的方式再次相见。
“轰轰轰.....”
酒瓶落下,“啪~”
秋风瑟瑟。
刘府内宅深处一破旧柴房中,苏醒过来的刘贝正躺在破旧的木床上,身旁有一个可爱紫衣女子,见刘贝睁开眼睛,立即高兴地叫起来。
“小姐,您可算是醒了!可吓死我了!”
“这是哪?”刘贝一脸困惑。
“这是刘府......不,这是您未来的家啊!您明日就要和刘家的少爷成亲了,您忘了吗?”
成亲?大小姐?刘贝彻底懵了!
难道这是拍电视剧?如果不是的话那是什么?难道...穿越了?
几个小时以前,他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有志青年,一重点大学文学院的学生,毕业前夕,全班聚餐,喝高之后,本准备回去好好睡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就各奔东西,谁料醒来就到了这里。
啊!突然间,刘贝头疼欲裂,脑袋里像被人强行塞进东西一般。
只片刻,头疼症状便消失了,但是脑海里却多了很多陌生的画面。
很快,她便知道了这些画面就是这个丫鬟口中的小姐的记忆。
眼前的这个丫鬟从小就跟着自己,叫紫嫣,而自己的这个身体,是秦家的大小姐秦霓的。
一股少女的幽香袭来,刘贝下意识的伸出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前,邪恶的捏了一下,软软的,“嘿嘿,手感不错!”
这个秦霓虽然是女子,但她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研习兵法,不喜女红。
有沉鱼落雁之容,却因有一双过膝的长手,被族人冷眼相待,招人排斥。
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秦霓的生母是是红尘女子,又是小妾,出身卑微才遭此等冷眼。
族长早就想将她赶出秦家了,一听说刘家的少爷要娶秦霓,聘礼都带过来,虽然没有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就两头牛,这族长高兴的不得了,立马答应了下来。
秦霓从小便与其他的女孩儿不同,她恨自己不是男儿身,不能于乱世之中带三尺之剑,立无世之功,以报效祖国。
得知自己要嫁给刘家少爷刘备的时候,她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啊!
刘家什么情况,她非常清楚!
刘家虽然说是中山靖王之后,如今,早已经名存实亡,今非昔比了。
秦霓虽然听闻刘家少爷刘备气度不凡,但是终究是个编草鞋为生的寻常小老百姓,难成大气!
秦霓始终相信她的意中人是一个大英雄,总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时刻,骑着一匹白马,身后带着百万大军来娶她。
于是,她便骑着家中的红鬃烈马出了家门。
谁知,那马不比那寻常的马儿,出门不过百米便将她掀下马去,昏死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便躺在这个破房子里了。
“小姐...小姐...”见自己的主子目光呆滞,紫嫣一边喊道一边在刘贝的眼前招了招手。
“小姐,你不要吓唬紫嫣啊!”
刘贝回过神来,看了一眼紫嫣。
“这个小丫头张的也挺标致的啊,比我那前女友孙紫云长得好看多了!”秦霓心中暗想道。
“小姐,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紫嫣也不活了,”紫嫣抹了一把眼泪说道。
刘贝最见不得的就是别人哭了,正因为如此,才被他前女友伤的是遍体鳞伤的。
见紫嫣的眼泪从眼眶中滑落,刘贝心里一惊,连忙安慰道:“我这不是没事儿吗!”一边将她楼到自己的怀里,一股幽香钻进鼻孔,令他不禁口干舌燥。
“小姐,你没事儿就好!”
刘贝伸手想去帮紫嫣擦脸上的眼泪,便听见门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支呀!”
房间的门被推开了,只见一个陌生的男子走了进来!
男子五官生的也端正,手里拿着一把宣纸扇,看着刘贝,上下打量了一番。
“果然是长的沉鱼落雁,诚不欺我!”男子色眯眯的盯着秦霓,搓了搓手说道。
这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刘贝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开口问道:“你瞅啥啊!”
“呦!”男子轻蔑的笑了一下说道:“小美人,脾气还不小啊,不过老子就喜欢你这种性子野的!”
“长的那么标志,便宜了那个小子了!不过,嘿嘿~”男子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你特么的到底是谁啊?”
“在老子家的地盘,还不知道我是谁,你是猴子请来笑死我好继承我家的财产的吗?”
这时,紫嫣拉了拉秦霓的衣角轻声的说道:“他就是刘家的大少爷,刘海,刘备的大哥。”
“刘海?刘备的大哥?”
刘贝愣了一下,随即抄起一根木头朝着刘海砸了过去。
“滚!”
刘海轻松躲过,也不动怒。
“紫嫣,好好服侍你家小姐,”刘海看了一眼秦霓,“且让你再蹦哒一会儿!”
刘海冷哼一声,便转身出了柴房。
而此时的刘贝,心里不知是何滋味,自己好歹也是个七尺男儿,还是个雏,女朋友又被曹狗挖了。
如今变成女人也就算了,竟然要嫁给一个男人做媳妇儿,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
明明几个小时之前,自己还是和大学同学一起喝着酒,吃散伙饭,吹着牛逼呢,憧憬未来。
他清楚的记得,那时天还下着小雨,不时还伴随着阵阵雷鸣,喝完酒之后,他一路晕晕乎乎摇椅晃的拎了个啤酒瓶往宿舍走去。
突然身后听见有人在喊抓小偷抓小偷。
下一秒,便看到一个黑衣男子从他身边快速跑过,手里拿了一个有点眼熟又陌生的粉色的钱包。
刘贝下意识的就追了上去,飞身一脚踹在那个男子的后背上,黑衣男子应声倒地。
随后刘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男子的手反扣到背上,用脚把他死死的压在地上。
可能是因为制服了小偷心里有一种愉悦感吧,他竟用力将手中的酒瓶抛向空中,伸手捡起刚刚打斗的时候掉落的钱包。
钱包里有一张身份证,借着闪电的光芒,清楚的看见上面写着的姓名。
刘贝的瞳孔猛然一缩。
“这么会那么巧!”
作孽啊,他不可思议的看着那张身份证。
闪电再一次的产生的光照在了身份证上面,他清楚的看到了上面的照片和身份证号码。
“轰轰轰....”
刹那间,刘贝再也控制不住眼眶中的泪珠,不断的流了下来。
闪电的光芒虽然短暂,可是身份证上面照片的那张脸,他永远都不可能忘记,那可是他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
曾经是,现在也是!
分手以后,他抑制住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不去想她。
却没有想到,就在要离开这个学校,离开这个满是回忆的地方的最后一天晚上,竟然以这样的方式再次相见。
“轰轰轰.....”
酒瓶落下,“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