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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逍遥城的日子,挺逍遥自在的,龙瀚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虽说逍遥城的事务繁杂,但他却是一个甩手掌柜。

    大部分事务,他都甩给逍遥左右二使、五大坛主、亲卫、影卫等人处理。

    自己只是掌控大局而已。

    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修炼和炼丹。

    得闲的时候,他则来到一个凉亭中,醒一瓶产自安乐城[吐鲁番]的红葡萄酒。

    再命逍遥城中最好的厨师,帮他煎一份三分熟的肋眼牛排。

    然后叫来长相甜美的刘一菡,陪着他喝酒聊天,倒也十分的惬意。

    虽然他对刘一菡没有意思,不过有美人相陪,也算是秀色可餐,食欲也多了几分。

    流落到异乡,龙瀚很想有个聆听者,聆听他前世的经历。

    他真的担心,有一天,他会将前世的记忆全部淡忘。

    他很健谈,知道的东西也很多。

    心思单纯、经历很少的刘一菡,安安静静地听着龙瀚天南海北的故事和知识,眼中不时地泛起敬佩崇拜的小星星。

    今天,龙瀚跟刘一菡说着孙悟空三调芭蕉扇的故事,刚说到牛魔王变成了猪八戒的模样,骗走了孙悟空刚刚得手的芭蕉扇,他突然停了下来。

    已经进入故事之中的刘一菡,着急地问道:“王爷,接下来孙悟空...”

    龙瀚竖起了手掌,止住了她的问话。

    他缓缓地站了起来,忽地身形一闪,身体如同影子一般,突然消失在亭子中。

    还未等刘一菡反应过来,她就看见朦胧的夜空中,穿梭着两道迅如闪电的身影。

    身影太快,她无法捕捉。

    她的脖子忽左忽右,忽上忽下,不停地扭动着,想要看清楚那两道身影。

    忽然,一阵阵狂风袭来,吹得她左晃右摆,甚至她都能感到身子都快要被吹得飘了起来。

    她只能紧紧地抱住凉亭的柱子,才能勉强地保证自己不被狂风吹走。

    激荡的狂风中携裹着一道道气劲,刮得她的嫩脸生疼生疼的。

    一波波飞沙走石,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令人胆寒的炸响声。

    伴有一道道耀眼的光芒乍现,忽而照亮了整片的夜空,忽而夜空重归黑暗。

    这时,只听见一阵沉闷的痛呼声,紧接着,又传来一阵低沉的重物落地声。

    大地重归平静,周围的空气慢慢地安宁下来。

    刘一菡心里怦怦直跳,缓缓地睁开双眼,暗暗祈祷,摔落在地上的人,千万不要是逍遥王。

    逍遥王那么厉害,被打败的肯定不是逍遥王。

    当她看清楚眼前的情景,她紧张的脸上泛起了喜悦的笑容。

    逍遥王的伟岸身躯,傲立在不远处的空地上。

    而地上躺着一个人,是一个装束奇怪的陌生人。

    最吸引她眼球的,莫过于陌生人的身旁,有两个硕大的葫芦。

    那个陌生人挣扎着站了起来,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咧着嘴,豪爽地拱手笑道:“逍遥王果然名不虚传,我熊猫儿,甘拜下风。”

    “熊猫儿,快活王座下的酒使!”说完,龙瀚便转身走向凉亭。

    “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熊猫儿惊了一下,心道,这个逍遥王到底是什么人,竟然知道他的底细。

    龙瀚坐回原来的石凳上,淡淡地道:“昨天,快活王座下的气使宋离到访逍遥城,难道受气包宋离不是你的好兄弟吗?”

    “呵呵呵,逍遥王果然是逍遥王,什么都瞒不过,不错,我确实是快活王座下的酒使。”

    熊猫儿见龙瀚一口就道出了他给宋离起的绰号,就知道他无论如何掩饰,也瞒不过龙瀚,便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龙瀚指了指旁边的石凳,示意熊猫儿坐下。

    他又指了指葡萄酒,道:“是不是本王的安乐城葡萄酒,把你肚子里的酒虫给勾醒了。”

    熊猫儿喉咙咕咚了一下,笑道:“哈!什么都瞒不过逍遥王的一双法眼,居然一下子就被你看穿了。”

    他一边说,一边坐在石凳上,一双眼睛直盯着葡萄酒不放。

    “来来来,”龙瀚拿起葡萄酒,给熊猫儿满了一杯,道:“这瓶葡萄酒,刚刚醒好,本王就请你尝尝安乐城中最好喝的葡萄酒。”

    “好精致的夜光杯,那我就不客气了。”

    熊猫儿举起手中晶莹剔透的夜光杯,夸赞了一声,脖子一仰,红红的葡萄酒尽入他的口中。

    一旁的刘一菡有些傻眼了,刚刚这二人还打得不可开交,没有想到眨眼之间,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知己朋友。

    熊猫儿砸吧砸吧嘴巴,竖起大拇指:“好酒,好酒,甘香醇厚,回味无穷。”

    龙瀚指了指一盘未动的牛排,对熊猫儿道:“红葡萄酒配牛肉,吃一口牛肉,喝一口红葡萄酒,可以弱化葡萄酒的干涩,让葡萄酒的水果风味更佳突出。”

    “是吗?我试试!”

    熊猫儿大咧咧地将牛排端至自己的面前,捡起一双筷子,也不顾是否有人用过,就夹起一块牛排,塞进嘴里。

    而一旁的刘一菡,俏脸刷地一下通红通红,想要开口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熊猫儿用的筷子,是她刚刚用过的。

    熊猫儿一边嚼着牛肉,一边灌了几口葡萄酒,眼睛突然一亮。

    他口齿含糊不清地道:“不错不错,果然风味独特,干涩尽去,而且这牛肉竟然如此的鲜美多汁,我从来没有吃过怎么可口的牛肉。”

    龙瀚道:“这是肋眼牛排,是牛肉中的极品,靠近肉牛胸部的肋肌部位,肉质鲜嫩,油花呈大理石纹,配合安乐城的红葡萄酒,酒中的干涩物质,渗透进牛排中,不仅可以去腻,还能促使牛排散发出一种更加怡人的风味,而牛排中的油腻又可以弱化葡萄酒的干涩,使葡萄酒更具水果风味。”

    熊猫儿一边大口大口地灌着葡萄酒,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牛排,片刻的工夫,就将盘中的牛排消灭干净。

    他用手抹了抹油腻腻的嘴巴,向龙瀚竖起了大拇指:“厉害,没想到你不但武功高深莫测,而且对饮食也颇有研究。”

    龙瀚一本正经地道:“吃牛排讲究的是原汁原味,所以,这牛排只需要三分熟,才能保证牛排香嫩多汁的原始口味不失。”

    熊猫儿猛地站了起来:“你是说,我刚吃下的牛肉才三分熟?”

    龙瀚点点头:“是啊!”

    “呕...”

    熊猫儿脸色大变,赶紧蹲在一旁狂呕猛吐。

    故意的,这个逍遥王一定是故意的!

    “真是暴殄天物!”

    龙瀚遗憾地摇摇头,用刀叉|叉了一小块牛排,姿势优雅地送进嘴里。

    “哈哈哈...”

    一旁的刘一菡早已忍不住了,放飞自我的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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