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苏醒陆明琛.

正文 第17章 你是我心中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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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醒还在欣赏窗外的风景,也不知道老师在和谁说话,伸手就拉住了飘过来的一个气球。

    好奇怪,天上怎么有这么多气球呢,好象还写着字。

    王苗见苏醒不理她,扭着腰朝她走来,生气的敲了敲桌子说:“苏同学,我在和你说话,你没听到吗?”

    苏醒好不容易又拽住一个气球,转身迷糊的看着老师,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生气。

    王苗也看到了外面的异常,从苏醒后面走过去,翘着屁股往天上看,突然齐刷刷的落下来更多的气球砸在了她头上。

    所有人都好奇的围了过来,恍然之中看见一个热气球慢慢降了下来,那上面好象还站着一个人。

    “天啊!是哲少爷!”

    有眼尖的女生认出了上面的人,尖叫了起来。

    苏醒感觉自己要聋了,为什么这些女生的声音这么大,还这么尖锐,就跟工地里的电锯一样吵死人了。

    热气球越降越低,可以清楚的看见陆茂哲站在上面,双手捧着气球朝下扔。

    王苗皱了皱眉,抓过几个气球仔细一看,全部拼在一起组成了一句话。

    “苏醒,做我的女朋友吧!”

    有女生念了出来。

    失控的场面又一次沸腾起来。

    “哲少爷在做什么?天啊,他怎么可以这么浪漫!”

    女生们双手拖腮眼冒桃心,男生们却在一旁泼着冷水。

    “在浪漫也不是对你,人家表白的是苏同学。”

    “就是就是,苏同学善良又可爱,谁见谁喜爱。”

    “我呸,就她这傻傻的样子,哪里可爱了?”女生们愤懑不平的说。

    “就因为傻才可以,傻傻惹人爱。”

    男生不服气的怼了回去。

    教室里两派争吵不止,陆茂哲的热气球就已经落在窗户前。

    只见他双手捧着鲜花,深情款款的看着苏醒说:“醒醒,做我女朋友吧!”

    话刚说完,整个校园里都传来这句话的回音。

    不,不是回音,是广播的声音。

    苏醒看着他,从教室里的喇叭口又传来一道更大声的告白:“苏醒,我爱你。”

    搞什么飞机。

    圣兰的广播是声控的?

    苏醒有些迷糊,一抬头就对上陆茂哲那双温柔的眼睛,他从热气球上走下来,就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

    身上还带着炫彩光芒。

    手上的花很鲜艳,是她最喜欢的玫瑰花,上面还躺着一个信封。

    苏醒眼里布满水雾,就看到陆茂哲拿起那封信念了起来:

    ——你是我心中的白月光,美丽,善良,傻傻惹我爱。

    ——你是我心中的天使,就像初冬第一片雪花,干净无暇。

    ——你是我的命中注定,让我奋不顾身的爱上你。https://www.yq6.cc</P>

    ——苏醒,和我在一起吧,除了你我在看不见任何人,我的眼睛为你睁开,为你而闭上。

    听着这段煽情又肉麻的情话,一群女生都感动得不行,有人还落下了眼泪。

    “天啊,哲少爷好温柔,要是他说情话给我听,我一定会感动死的。”

    然而,苏醒却无动于衷,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就像再看怪物一样。

    陆茂哲将玫瑰送上前,等待着苏醒感动扑向自己的怀抱,谁曾想她一句话都没说,转身就走了。

    神经病,都是一群神经病。

    她都已经做好好好天天向上的准备,谁知道一个学校都是不正常的。

    还能愉快的好好吗?

    苏醒很烦躁,一烦躁就想抓头发,从教室离开也不知道去哪里,干脆就到处溜了一圈。

    只要不看见陆茂哲那个神经病,去哪里都行。

    同时,在圣兰一处秘密基地里,陆茂哲心碎的走进一扇大门。

    明亮的落地窗前,横立着一个超大的真皮沙发椅,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蓝发男生慵懒的躺在上面,左耳上也嵌着一颗耀眼的蓝钻。

    阳光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男生手端着一个高脚杯,摇曳了下杯中红酒,抿了一口才道:“哲,听说你向一个女生告白被拒绝了,真惨。”

    男生说着,惋惜的摇头,嘴角却扬起一抹看好戏的弧度。

    陆茂哲有气无力的倒在沙发椅上,朝他低吼一声:“闭嘴!”

    真是糟糕透了!

    从昨天开始他就筹谋这一切,谁知道那丫头压根不领情,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还跑了。

    鲜花情书,不都是女生最喜欢的吗?

    为了更浪漫一些,他威胁广播员为他录下他表白的话,一大早就在打气球,手都打麻了,这会儿还难受呢。

    他,堂堂圣兰排行榜第一的大校草,什么时候干过这样的事。

    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喜欢的,对方还是个极品?

    陆茂哲烦躁的抓了抓头发,直接夺过蓝发男生手上的红酒一口喝光。

    “我非常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女生值得你喜欢?”看见陆茂哲抑郁寡欢的样子,蓝发男生又开口了。

    哲最讨厌女生的靠近,是众所皆知的。

    与其说讨厌,倒不如说厌恶。

    这还是家族遗传病,听说连他的小叔叔陆明琛也是这样。

    之前有个不要命的女生爱慕他,不小心就碰到他的衣服,就被哲当场了折断了手。

    这次出现的女生袭了他的胸,还当场把他揍了,哲既然没生气还喜欢上了?

    不应该啊!

    听说那女生是个傻子,但身手了得,可直接从二楼跳下来还安然无事。

    “奇了怪了。”蓝发男生摇了摇头。

    陆茂哲倒了一杯红酒又喝光,不耐烦的呵斥道:“怪什么怪,还不帮我想想办法。”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她了。

    明明就那么粗鲁,名字也土,可他就是觉得她可爱。https://www.dubenhaoshu.org</P>

    想要去接近她,特别是看到她那双带着水雾的眼睛,干净得就像天然无污染的宝石一样,好看极了。

    越是想起她越觉得烦躁,陆茂哲径自起来,走向沙包挥手就是一拳。

    他的身手也不差,可在那丫头面前却跟软蛋一样,轻轻松松就被扛起来了。

    然而,他并无反抗之力。

    天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怪胎,越是生气越有致命的诱惑力,就像是毒药一样,迷得他晕头转向的。

    “苏醒,可真有意思!”

    蓝发男孩嘴角上的笑意渐渐隐去,突然对这个女生也好奇起来。https://www.dubenhaoshu.or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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