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天下无羡 热门小说吧()”查找最新章节!
别的都好说,只是演戏这一块,舒芳真的不擅长。
无羡鼓励道,“这一路长着呢,可以慢慢学。我还有一个小游戏,你可以在这个小游戏中寓学于乐,轻松掌握演戏的诀窍,以及如何辨别信息的真伪。”
这个小游戏的名字,就叫做狼妖杀。
自从学会了玩法,舒芳便上了头,天天拉人攒局,玩得不亦乐乎,演技直线飙升。
至于刺客,再未出现过。一路风平浪静,让舒芳差点都要忘了这一茬。直到过了武昌,盗贼渐渐多了起来。
几番劫杀之下,就连从未接触过火器的舒芳,都成了一个娴熟的火铳手,蜕去了书生的羸弱,多了一股锐气。
……
二十日后,终于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赣州。
一个小男孩蹲在地上,可怜巴巴地盯着酒肆门口拴着的狗,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骨头。
看到一个衣着华服的男子向他招手,他的双眼一亮,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滴溜溜地跑了过去。
大了好几号的衣服,几乎盖过了他的膝盖,像个大麻袋似的,套在他的身上,更显得他身材的瘦弱。
向他招手的是舒芳,看着他可怜,从怀里掏出荷包,掏出了几个铜板。
小男孩伸出手,脏兮兮的,同个幼年版的小济公似的。他没有接舒芳递来的铜板,而是在他毫无防备之下,将他的整个荷包都给抢过去了,得手之后转身就跑。
舒芳觉得自己的一颗好心喂了狗,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非得追上他,给他一个教训不可!
要打入敌人内部,首要的保命本事就是逃跑。待舒芳的扭伤好了后,无羡每日让他随着车队练习步力。
舒芳安逸惯了,刚跑上两步就想偷懒。无羡才不给他这个机会呢,悄悄在他的身后挂了一串肉干。
小玉儿瞬间化作了最尽职的监工,跟在他的身后。只要他慢上一步,爪子就会招呼上去。
舒芳不傻,马上就发现了端倪,扯下身后的肉串,全都丢给了小玉儿。可是小玉儿得了肉串,还是追着他不放。
为什么啊?
难道是因为它觉得,他还偷藏了肉干吗?
舒芳顿感冤枉,朝它摊开手掌,表示自己身上真的没有肉干了,但是小玉儿还是死命追着他。
这蠢狗,简直没法同它沟通!
舒芳认命了,踏踏实实地练习步力。别说,一段日子下来,效果真不错。
从前他出门都是坐轿子的,用两条腿,自己走完两条街都嫌累得慌。而现在,连续跑个三四里都不带喘气的。
小孩子腿短,速度没有成人快,追上他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人是逮住了,却不老实,想要挣脱他的桎梏。
小孩子的力气能有多大,抓住了舒芳的手指,掰了几次都没掰开,发狠了,“快放开我,不然小爷给你好看!”
抢了他的荷包,还敢向他耍狠?
舒芳将拽住小男孩的手,收得更紧了,“我倒要看看,你打算怎么给我好看?”
小男孩的脸上,露出与他年龄不相符的凶恶,张开嘴,咬在舒芳的手腕上。
这一口咬得真够狠的,幸好隔着衣服,不然肉都要被他咬下来了。
舒芳吃痛,下意识地松开了手,让小男孩趁机逃脱了。跑之前,还向他做了个鬼脸。
舒芳从没吃过那么大的亏,若真让那小男孩这么跑了,怎么咽得下这口气。也顾不得平日里维持的形象了,甩开膀子,拔腿就追。不一会儿,就与小男孩拉近了距离。
眼看着又要被追上了,小男孩索性不逃了,躲到了一个壮妇身后。收起脸上的凶恶,挤出两滴泪水,换上一副可怜的表情,“我不小心撞到了那位公子,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已经道歉了,可他还是追着我打……呜呜呜……”
嘿!真相是这么的吗?
竟然敢倒打一耙!
看来他不仅是个小偷,还是个小骗子!
舒芳还没来得及辩解,被那个壮妇迎面啐了一口,“看你仪表堂堂的,怎么连小孩子都欺负,还是不是人了?”
舒芳抹去了脸上的口水,耐着性子解释道,“我没欺负他,是他抢了我的钱!”
“嗳看你才是个强盗呢!”又有一个汉子插了进来,将手中的锄头砸在地上,“嗳家的地,就是被你这种人给强占了去。都是上好的肥田啊,一亩地就给了一两银子,简直就跟白抢没什么两样!嗳爹不肯,就被打成了重伤。家里能当的都当了,还是没能将嗳爹给救回来……”
舒芳觉得冤枉,“占你田的又不是我!”
可惜没人听他的辩白,反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申讨他的队伍。
“为了让田界看着规整些,嗳家的地也被豪绅夺了去。有冤没处伸,反而要赔着笑脸做了佃户,给那帮龟孙子种地!”
“去年遭了洪水,嗳家的田被淹了,连下锅的米也没了。管事的带人来收租,但凡值点钱的都给搜刮走了。”
“抢些东西算什么?嗳家的闺女还被抢走抵债了呢!可怜哟,如花似玉的年纪,本打算给她找户好人家的,却给糟蹋了,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
都是一群可怜人,舒芳不打算同他们一般见识,只要揪出那个偷钱的小男孩,真相自然就能明了了。
小男孩生得矮小,四周又围了七八汉子,一挡,就将他的身影给挡住了。舒芳踮起脚,仍没瞧见他,只能找之前护住他的那个壮妇,“偷我钱的孩子呢?快把他交出来,不然你就是帮凶!”
“怎么?威胁嗳?”那妇人双手插腰,往前逼进了一步,“欺负完一个孩子,还要欺负嗳一个妇人?”
又一个汉子帮腔道,“别以为穷人就好欺负了,今天,就让你瞧瞧穷人的厉害!”
在他的煽动下,周遭的看客纷纷举起了拳头,向舒芳挥了过去。
舒芳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
头一件事,就是用双手抱紧了他的脑袋。照狗蛋的说法,“断手断脚都不打紧,”说到这儿,目光还向奚淼所在的位置瞟了一眼,那位就是最好的例子,瞧瞧人家,即便坐在轮椅上,依旧活得还像个大爷,“若是脑子被打傻了,这辈子就真的完了。”主子还能将他留在身边吗?想想也不可能啊!
这话遭到了奚淼的白眼,但是舒芳却深以为然,以一个标准的“抱头鼠窜”姿势,冲出了围殴他的人群。
不过,对方可没那么轻易放过他。他在前面跑,一帮子人在后面追。追了整整一条街,待拐入了一个僻静的小巷后,所有的人才停下了脚步,放弃了追逐。
糟了!中计了!
这是一条死巷,巷子的尽头是一面青砖砌的高墙,墙边站了七人,排成了人字形,像是早就埋伏好了的。
人数与刁民相等,不算多,但是一个个腰间挂着利刀,手上还牵着狗,呲牙咧嘴,一看就不是好对付的。
而舒芳,颇有几分狐假虎威的架势,从腰间抽出一把折扇,得意地扇了起来。
带头的刁民,就是拿着锄头的那个汉子。别看他长得人高马大的,胆子却不大,一看情势不妙,锄头都不要了,拔腿就跑。
一路跑回了巷子口,就不敢跑了。狗蛋蛋带着六个人,将巷口堵了个严实。
人手是对方的一倍,又是经过训练的,轻轻松松就将人给拿下了,用绳子栓在一起,像是一串螃蟹。
舒芳回到马车的时候,身上还留着几个脚印,好不狼狈,看着无羡就来气,“你忽悠我,让我施舍那个小家伙,害得我荷包都被抢了,还被一群刁民追着打。你倒好,与奚淼在这儿品茗!”真是太过分了!
无羡取了个空盏,给他倒了一杯茶,“我不是派狗蛋去接应你了吗?”
“你还说呢!”舒芳将茶一口灌下,给自己压压惊,“要不是我机灵,看到了狗蛋给我的暗号,让我往巷子里跑,你就见不到我安然回来了。”
每次特训完,舒芳都是这般傲娇地抱怨的,直接被无羡无视了,“这是你出师前的最后一次试炼,琢磨出什么名堂了吗?”
舒芳放下茶盏,坐直了身子,“那个小东西,别看他可怜,就是个偷儿。拿着锄头带头闹事的汉子,多半是同他一伙的,还有三个在人群里起哄的,一个驴脸孤峰鼻,一个狗眼吊梢眉,还有一个眉头有粒痣,都与锄头男有眼神交流,打我的时候也是下手最狠的。至于那个壮妇,”舒芳摩挲着下巴,“虽说护住了小东西,但没有动手打过我,应该就是个局外人。”
“有长进。”无羡赏了他一块龙井茶糕。
这是把他当成小孩子哄呢!
舒芳撇撇嘴,最终还是接过了那块茶糕。别说,用上品的龙井磨成的茶粉,色泽青翠淡雅,入口之后,清新的茶香瞬间溢满齿间,味道真心不错。
无羡:“你有一点说错了。”
舒芳:“什么?”
无羡:“那个妇人也是他们一伙的。”
舒芳:“有何依据?”
无羡:“小男孩躲在她身后的时候,将荷包悄悄交给她了。如此一来,即便你逮住了小男孩,只要没能从他身上搜出荷包,就没有抓他的证据,最后还是得放了他。”
“真是狡猾。”舒芳将最后一口茶糕咽下,问道,“你抓了那些人,打算如何处置?”
“自然是依法论处了。”无羡答道。
“你费了那么大的劲,就为了抓几个刁民?”舒芳觉得,这不像是无羡的风格。
“我要用他们来钓大鱼。”
“就是一群刁民,能钓什么大鱼?”
无羡没有回答他,而是话锋一转,“听说过马贼吗?”
这有什么可问的,就算没听说过也能猜得出来,将字拆开来解释,不就是“骑马的贼寇”吗?
奚淼憋着笑,斜睨了他一眼,“所谓马贼,说的是上马为贼,下马为民。”
舒芳明白了,“你的意思是,那群刁民就是藏在市井的贼寇,他们同作乱的贼匪是一伙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贼匪之间,大多是有联系的。顺藤摸瓜,即便抓不到杀害我爹的那伙人,抓几个普通的贼匪,为民除害,也是功德一件。”
车轮停止了转动,无羡向舒芳挑了挑眉,“府衙到了,帷幕已经拉开,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刻了。”
迎接无羡等人的,只是个年老的仆役,眼角布满笑纹,看着挺和善的,佝偻着背,恭敬地行了一礼,“恭迎天方长公主大驾,下榻之处早已为您准备好了。”
无羡四下扫了一眼,连一个穿官服的都没见到,挑眉问道,“你家大人呢?怎么不来迎接本公主?如此怠慢,是看不起我天方吗?”
“公主误会了,”老仆役解释道,“大人公事繁忙,正与巡抚大人商讨平寇的事儿,真心不得空。”
“呵呵,”无羡冷笑一声,“如此鞠躬尽瘁,为何在他的治理下,赣州城内依旧匪寇横行?”
老仆役的笑容僵在脸上,“赣州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哪来的贼寇啊?”
“巧了,本公主一进城,就撞上了一群匪寇。”无羡让狗蛋将人提了上来,“人,替本公主转交给你家大人,好好审问,他们与南赣的贼寇必有勾结。”
老仆役打量了他们一眼,讶然道,“看着就是些普通的百姓,其中是不是有误会啊?”
“本公主说是贼寇,就是贼寇,还能冤枉了他们不成?”言毕,无羡懒得再与他辩驳,“本公主乏了,带我去下榻之处。”
“是!”老仆役不敢再多话,急忙安排人手,将抓获的匪寇押去牢房后,便给无羡等人带路。
安置无羡的是四堂西跨院,镂花的木格窗棂垂着如雾的白纱,装饰得极为雅致。
老仆役介绍道,“这儿原是小姐们的居所,木格雕饰,瓦檐镂花,是府内最为雅致之处,特为公主腾了出来,还望公主能住得舒畅。”
别的都好说,只是演戏这一块,舒芳真的不擅长。
无羡鼓励道,“这一路长着呢,可以慢慢学。我还有一个小游戏,你可以在这个小游戏中寓学于乐,轻松掌握演戏的诀窍,以及如何辨别信息的真伪。”
这个小游戏的名字,就叫做狼妖杀。
自从学会了玩法,舒芳便上了头,天天拉人攒局,玩得不亦乐乎,演技直线飙升。
至于刺客,再未出现过。一路风平浪静,让舒芳差点都要忘了这一茬。直到过了武昌,盗贼渐渐多了起来。
几番劫杀之下,就连从未接触过火器的舒芳,都成了一个娴熟的火铳手,蜕去了书生的羸弱,多了一股锐气。
……
二十日后,终于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赣州。
一个小男孩蹲在地上,可怜巴巴地盯着酒肆门口拴着的狗,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骨头。
看到一个衣着华服的男子向他招手,他的双眼一亮,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滴溜溜地跑了过去。
大了好几号的衣服,几乎盖过了他的膝盖,像个大麻袋似的,套在他的身上,更显得他身材的瘦弱。
向他招手的是舒芳,看着他可怜,从怀里掏出荷包,掏出了几个铜板。
小男孩伸出手,脏兮兮的,同个幼年版的小济公似的。他没有接舒芳递来的铜板,而是在他毫无防备之下,将他的整个荷包都给抢过去了,得手之后转身就跑。
舒芳觉得自己的一颗好心喂了狗,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非得追上他,给他一个教训不可!
要打入敌人内部,首要的保命本事就是逃跑。待舒芳的扭伤好了后,无羡每日让他随着车队练习步力。
舒芳安逸惯了,刚跑上两步就想偷懒。无羡才不给他这个机会呢,悄悄在他的身后挂了一串肉干。
小玉儿瞬间化作了最尽职的监工,跟在他的身后。只要他慢上一步,爪子就会招呼上去。
舒芳不傻,马上就发现了端倪,扯下身后的肉串,全都丢给了小玉儿。可是小玉儿得了肉串,还是追着他不放。
为什么啊?
难道是因为它觉得,他还偷藏了肉干吗?
舒芳顿感冤枉,朝它摊开手掌,表示自己身上真的没有肉干了,但是小玉儿还是死命追着他。
这蠢狗,简直没法同它沟通!
舒芳认命了,踏踏实实地练习步力。别说,一段日子下来,效果真不错。
从前他出门都是坐轿子的,用两条腿,自己走完两条街都嫌累得慌。而现在,连续跑个三四里都不带喘气的。
小孩子腿短,速度没有成人快,追上他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人是逮住了,却不老实,想要挣脱他的桎梏。
小孩子的力气能有多大,抓住了舒芳的手指,掰了几次都没掰开,发狠了,“快放开我,不然小爷给你好看!”
抢了他的荷包,还敢向他耍狠?
舒芳将拽住小男孩的手,收得更紧了,“我倒要看看,你打算怎么给我好看?”
小男孩的脸上,露出与他年龄不相符的凶恶,张开嘴,咬在舒芳的手腕上。
这一口咬得真够狠的,幸好隔着衣服,不然肉都要被他咬下来了。
舒芳吃痛,下意识地松开了手,让小男孩趁机逃脱了。跑之前,还向他做了个鬼脸。
舒芳从没吃过那么大的亏,若真让那小男孩这么跑了,怎么咽得下这口气。也顾不得平日里维持的形象了,甩开膀子,拔腿就追。不一会儿,就与小男孩拉近了距离。
眼看着又要被追上了,小男孩索性不逃了,躲到了一个壮妇身后。收起脸上的凶恶,挤出两滴泪水,换上一副可怜的表情,“我不小心撞到了那位公子,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已经道歉了,可他还是追着我打……呜呜呜……”
嘿!真相是这么的吗?
竟然敢倒打一耙!
看来他不仅是个小偷,还是个小骗子!
舒芳还没来得及辩解,被那个壮妇迎面啐了一口,“看你仪表堂堂的,怎么连小孩子都欺负,还是不是人了?”
舒芳抹去了脸上的口水,耐着性子解释道,“我没欺负他,是他抢了我的钱!”
“嗳看你才是个强盗呢!”又有一个汉子插了进来,将手中的锄头砸在地上,“嗳家的地,就是被你这种人给强占了去。都是上好的肥田啊,一亩地就给了一两银子,简直就跟白抢没什么两样!嗳爹不肯,就被打成了重伤。家里能当的都当了,还是没能将嗳爹给救回来……”
舒芳觉得冤枉,“占你田的又不是我!”
可惜没人听他的辩白,反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申讨他的队伍。
“为了让田界看着规整些,嗳家的地也被豪绅夺了去。有冤没处伸,反而要赔着笑脸做了佃户,给那帮龟孙子种地!”
“去年遭了洪水,嗳家的田被淹了,连下锅的米也没了。管事的带人来收租,但凡值点钱的都给搜刮走了。”
“抢些东西算什么?嗳家的闺女还被抢走抵债了呢!可怜哟,如花似玉的年纪,本打算给她找户好人家的,却给糟蹋了,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
都是一群可怜人,舒芳不打算同他们一般见识,只要揪出那个偷钱的小男孩,真相自然就能明了了。
小男孩生得矮小,四周又围了七八汉子,一挡,就将他的身影给挡住了。舒芳踮起脚,仍没瞧见他,只能找之前护住他的那个壮妇,“偷我钱的孩子呢?快把他交出来,不然你就是帮凶!”
“怎么?威胁嗳?”那妇人双手插腰,往前逼进了一步,“欺负完一个孩子,还要欺负嗳一个妇人?”
又一个汉子帮腔道,“别以为穷人就好欺负了,今天,就让你瞧瞧穷人的厉害!”
在他的煽动下,周遭的看客纷纷举起了拳头,向舒芳挥了过去。
舒芳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
头一件事,就是用双手抱紧了他的脑袋。照狗蛋的说法,“断手断脚都不打紧,”说到这儿,目光还向奚淼所在的位置瞟了一眼,那位就是最好的例子,瞧瞧人家,即便坐在轮椅上,依旧活得还像个大爷,“若是脑子被打傻了,这辈子就真的完了。”主子还能将他留在身边吗?想想也不可能啊!
这话遭到了奚淼的白眼,但是舒芳却深以为然,以一个标准的“抱头鼠窜”姿势,冲出了围殴他的人群。
不过,对方可没那么轻易放过他。他在前面跑,一帮子人在后面追。追了整整一条街,待拐入了一个僻静的小巷后,所有的人才停下了脚步,放弃了追逐。
糟了!中计了!
这是一条死巷,巷子的尽头是一面青砖砌的高墙,墙边站了七人,排成了人字形,像是早就埋伏好了的。
人数与刁民相等,不算多,但是一个个腰间挂着利刀,手上还牵着狗,呲牙咧嘴,一看就不是好对付的。
而舒芳,颇有几分狐假虎威的架势,从腰间抽出一把折扇,得意地扇了起来。
带头的刁民,就是拿着锄头的那个汉子。别看他长得人高马大的,胆子却不大,一看情势不妙,锄头都不要了,拔腿就跑。
一路跑回了巷子口,就不敢跑了。狗蛋蛋带着六个人,将巷口堵了个严实。
人手是对方的一倍,又是经过训练的,轻轻松松就将人给拿下了,用绳子栓在一起,像是一串螃蟹。
舒芳回到马车的时候,身上还留着几个脚印,好不狼狈,看着无羡就来气,“你忽悠我,让我施舍那个小家伙,害得我荷包都被抢了,还被一群刁民追着打。你倒好,与奚淼在这儿品茗!”真是太过分了!
无羡取了个空盏,给他倒了一杯茶,“我不是派狗蛋去接应你了吗?”
“你还说呢!”舒芳将茶一口灌下,给自己压压惊,“要不是我机灵,看到了狗蛋给我的暗号,让我往巷子里跑,你就见不到我安然回来了。”
每次特训完,舒芳都是这般傲娇地抱怨的,直接被无羡无视了,“这是你出师前的最后一次试炼,琢磨出什么名堂了吗?”
舒芳放下茶盏,坐直了身子,“那个小东西,别看他可怜,就是个偷儿。拿着锄头带头闹事的汉子,多半是同他一伙的,还有三个在人群里起哄的,一个驴脸孤峰鼻,一个狗眼吊梢眉,还有一个眉头有粒痣,都与锄头男有眼神交流,打我的时候也是下手最狠的。至于那个壮妇,”舒芳摩挲着下巴,“虽说护住了小东西,但没有动手打过我,应该就是个局外人。”
“有长进。”无羡赏了他一块龙井茶糕。
这是把他当成小孩子哄呢!
舒芳撇撇嘴,最终还是接过了那块茶糕。别说,用上品的龙井磨成的茶粉,色泽青翠淡雅,入口之后,清新的茶香瞬间溢满齿间,味道真心不错。
无羡:“你有一点说错了。”
舒芳:“什么?”
无羡:“那个妇人也是他们一伙的。”
舒芳:“有何依据?”
无羡:“小男孩躲在她身后的时候,将荷包悄悄交给她了。如此一来,即便你逮住了小男孩,只要没能从他身上搜出荷包,就没有抓他的证据,最后还是得放了他。”
“真是狡猾。”舒芳将最后一口茶糕咽下,问道,“你抓了那些人,打算如何处置?”
“自然是依法论处了。”无羡答道。
“你费了那么大的劲,就为了抓几个刁民?”舒芳觉得,这不像是无羡的风格。
“我要用他们来钓大鱼。”
“就是一群刁民,能钓什么大鱼?”
无羡没有回答他,而是话锋一转,“听说过马贼吗?”
这有什么可问的,就算没听说过也能猜得出来,将字拆开来解释,不就是“骑马的贼寇”吗?
奚淼憋着笑,斜睨了他一眼,“所谓马贼,说的是上马为贼,下马为民。”
舒芳明白了,“你的意思是,那群刁民就是藏在市井的贼寇,他们同作乱的贼匪是一伙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贼匪之间,大多是有联系的。顺藤摸瓜,即便抓不到杀害我爹的那伙人,抓几个普通的贼匪,为民除害,也是功德一件。”
车轮停止了转动,无羡向舒芳挑了挑眉,“府衙到了,帷幕已经拉开,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刻了。”
迎接无羡等人的,只是个年老的仆役,眼角布满笑纹,看着挺和善的,佝偻着背,恭敬地行了一礼,“恭迎天方长公主大驾,下榻之处早已为您准备好了。”
无羡四下扫了一眼,连一个穿官服的都没见到,挑眉问道,“你家大人呢?怎么不来迎接本公主?如此怠慢,是看不起我天方吗?”
“公主误会了,”老仆役解释道,“大人公事繁忙,正与巡抚大人商讨平寇的事儿,真心不得空。”
“呵呵,”无羡冷笑一声,“如此鞠躬尽瘁,为何在他的治理下,赣州城内依旧匪寇横行?”
老仆役的笑容僵在脸上,“赣州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哪来的贼寇啊?”
“巧了,本公主一进城,就撞上了一群匪寇。”无羡让狗蛋将人提了上来,“人,替本公主转交给你家大人,好好审问,他们与南赣的贼寇必有勾结。”
老仆役打量了他们一眼,讶然道,“看着就是些普通的百姓,其中是不是有误会啊?”
“本公主说是贼寇,就是贼寇,还能冤枉了他们不成?”言毕,无羡懒得再与他辩驳,“本公主乏了,带我去下榻之处。”
“是!”老仆役不敢再多话,急忙安排人手,将抓获的匪寇押去牢房后,便给无羡等人带路。
安置无羡的是四堂西跨院,镂花的木格窗棂垂着如雾的白纱,装饰得极为雅致。
老仆役介绍道,“这儿原是小姐们的居所,木格雕饰,瓦檐镂花,是府内最为雅致之处,特为公主腾了出来,还望公主能住得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