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_r(); 初次交锋(四哥和盛西决)
第四十四章 初次交锋(四哥和盛西决)
听温臣讲了很多温言之前与盛西决在一起的往事。
高二时就瞒着家人在一起谈恋爱,去纽约读书后两人才公开,算算时间,在一起至少有六年多。
温臣说,温言之前的性子很暖,活拨爱笑,很招家里人喜欢,是跟盛西决分手后才变得这么冷漠敏感。
由此可见,盛西决这个男人在温言过去的人生中扮演了怎样一个角色,能够改变她的性格,必定是深爱过。
爱?
一想到这种词汇,陆曜酒就忍不住多喝了点。
中午喝的也不少,再加上晚上这场,陆曜明显感觉到自己醉了,趁着还没完全失去意识前,他去了客房睡,避免再对温言耍酒疯。
……
温言冷静了一晚,觉得可能是自己之前太过依顺给陆曜了一种错觉。
太过顺从他,才致使两人间的关系不再像之前那样除了性以外,其他都划清界限;他们现在的这种状态,好像有点过于暧昧。
为了打破这种暧昧,第二天在将试纸拿给母亲看,证明自己没怀孕后,当晚就返回了北城。
回到北城后,温言开始刻意的远离陆曜,除了在陆家人面前扮演恩爱,私下无人的时候,她会拿起电脑去书房或者次卧办公,深知这个男人的聪明,自己做的这般刻意,以他的性格,决不会再像前阵子让她接受性。
等熬过了初七,她就能去公司办公,再搬回自己公寓,而陆曜,也能回部队。
温言相信距离可以拉远两人的关系,等他们之间再不存在暧昧的时候,再恢复性关系。
陆曜知道她心中盘算的是什么,依照她所想,一直都没有越线。
临近情人节,温言到了盛世,看到自己办公室桌子上放了一个礼盒,歌帝梵的黑巧克力,是她喜欢的口味;只是一想到是那个男人送的,她便毫无胃口。
就在她准备还回去时,听到外面的同事议论:“盛总对咱们真好,知道后天就情人节了,给咱们每人都发了一盒巧克力。”
原来每人都发了。
那她还回去岂不是显得矫情?
温言的不知道的,盛西决就是想到了她会拒绝接受,才公司每人都发了一盒。
回公寓的路上,温言透过后视镜看到了一直跟在后面的车,她全当没有看到。
到了公寓后,把车停好,看到盛西决也下了车。
这次盛西决没像以前那样保持距离,大步朝她走来,“言言你等一下。”
“盛总有事?”只见他从后备箱里拿出一大捧浅粉色满天星,温言浅笑:“垃圾桶就在你后面。”
“花是无辜的。”
“经过你手的花,一点也不无辜。”
碰了壁的盛西决没有退缩,英俊的面孔上透露着别样的真诚,“我本来想等情人节那天再送你,但是一想到我如果在那天出现在你面前,会影响到你的心情,我就把节日提前了,没关系的,你随便扔,只要你收下了就好。”
“我不会收。”温言一点面子都没给他:“你碰过的东西,我嫌脏。”
“言言。”盛西决朝她又迈进了一步。
突然,后面一辆车远光灯亮起,温言被光刺的用手遮住眼睛。
盛西决转过身,正想训斥开远光灯的车主,瞧见越野车上走下来一名身形高大,身着军装,脚踩黑色军靴的男人。
刹那间,他全部的气焰尽数被眼前男人碾灭。
温言微微睁开眼,注视到背光而行的男人,直到越来越近,他那张脸才由模糊转为清晰,是陆曜。
陆曜本来是刚从总统府出来,回军区路过这女人所住的公寓,算算时间,他们已经有将近一周没见,才一周……就已演到前男友上门送花的戏码。
“陆上将好,我是言言的上司盛西决。”盛西决主动打招呼,并没将自己怀里的满天星放回后备箱,“这是我身为上司送言言的花,还望陆上将不要误会。”
他这是故意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知道面前的两人还未领证,在宣誓主权。
果真还是太年轻。
陆曜替温言接过了那一大捧满天星,轻笑道:“谢盛总对我们家言言的照顾。”
温言这会儿很平静,盛西决开车驶离后,她才从面前男人怀里拿回满天星朝垃圾桶走去。
看到她没有一丝留恋的扔掉,陆曜舌尖抵牙,拇指与中指揉搓,压了压胸腔的那股闷火后,才朝她走过去,“我晚饭还没吃,一起?”
(剧情走一波,四哥比盛西决大四岁,盛西决跟言言同岁。)
跳舞(((((?(???)?)))))
第四十五章 扯开了她浴袍腰间的带子(自慰,微H)
温言没想到陆罐会带自己来南源记吃饭。
南源记是南城老字号,灌汤包是他们的招牌,盛西决拿下了北方城市的代理权,在北城开了第一家。
年三十那晚,盛西决在朝唐门口送她灌汤包应该就是被陆曜瞧见了,不然这个男人不会那样警告她。
温言牢记住他的话,在他生气的时候,尽量不要招惹他。这次,确实陆曜先开了口,“这家店是盛西决开的。”
“我知道。”温言喝了口粥,“他有告诉我。”
“除了灌汤包你还喜欢吃什么?”摸索了下口袋,又想吸根烟了,烦躁的时候 ,陆曜总会忍不住的想抽根烟;但看了看面前的女人,他又将打火机放回了口袋,碾磨着手中未点燃的烟卷,“还是说,你只喜欢吃灌汤包?”
听出他言外话的意思,温言放下勺子,拿起餐巾纸抿了下唇,“四哥,没有人的口味是一成不变的,灌汤包我吃了七年,已经吃腻了。”
七年……比六年还多一年。
饭后,陆罐只将温言送到公寓楼下便停步。
温言回头,看到他停在台阶下。
“你应该不会欢迎我上去。“陆曜微扬了下唇角,从裤兜里拿出打火机,“进去吧,我抽根
第四十四章 初次交锋(四哥和盛西决)
听温臣讲了很多温言之前与盛西决在一起的往事。
高二时就瞒着家人在一起谈恋爱,去纽约读书后两人才公开,算算时间,在一起至少有六年多。
温臣说,温言之前的性子很暖,活拨爱笑,很招家里人喜欢,是跟盛西决分手后才变得这么冷漠敏感。
由此可见,盛西决这个男人在温言过去的人生中扮演了怎样一个角色,能够改变她的性格,必定是深爱过。
爱?
一想到这种词汇,陆曜酒就忍不住多喝了点。
中午喝的也不少,再加上晚上这场,陆曜明显感觉到自己醉了,趁着还没完全失去意识前,他去了客房睡,避免再对温言耍酒疯。
……
温言冷静了一晚,觉得可能是自己之前太过依顺给陆曜了一种错觉。
太过顺从他,才致使两人间的关系不再像之前那样除了性以外,其他都划清界限;他们现在的这种状态,好像有点过于暧昧。
为了打破这种暧昧,第二天在将试纸拿给母亲看,证明自己没怀孕后,当晚就返回了北城。
回到北城后,温言开始刻意的远离陆曜,除了在陆家人面前扮演恩爱,私下无人的时候,她会拿起电脑去书房或者次卧办公,深知这个男人的聪明,自己做的这般刻意,以他的性格,决不会再像前阵子让她接受性。
等熬过了初七,她就能去公司办公,再搬回自己公寓,而陆曜,也能回部队。
温言相信距离可以拉远两人的关系,等他们之间再不存在暧昧的时候,再恢复性关系。
陆曜知道她心中盘算的是什么,依照她所想,一直都没有越线。
临近情人节,温言到了盛世,看到自己办公室桌子上放了一个礼盒,歌帝梵的黑巧克力,是她喜欢的口味;只是一想到是那个男人送的,她便毫无胃口。
就在她准备还回去时,听到外面的同事议论:“盛总对咱们真好,知道后天就情人节了,给咱们每人都发了一盒巧克力。”
原来每人都发了。
那她还回去岂不是显得矫情?
温言的不知道的,盛西决就是想到了她会拒绝接受,才公司每人都发了一盒。
回公寓的路上,温言透过后视镜看到了一直跟在后面的车,她全当没有看到。
到了公寓后,把车停好,看到盛西决也下了车。
这次盛西决没像以前那样保持距离,大步朝她走来,“言言你等一下。”
“盛总有事?”只见他从后备箱里拿出一大捧浅粉色满天星,温言浅笑:“垃圾桶就在你后面。”
“花是无辜的。”
“经过你手的花,一点也不无辜。”
碰了壁的盛西决没有退缩,英俊的面孔上透露着别样的真诚,“我本来想等情人节那天再送你,但是一想到我如果在那天出现在你面前,会影响到你的心情,我就把节日提前了,没关系的,你随便扔,只要你收下了就好。”
“我不会收。”温言一点面子都没给他:“你碰过的东西,我嫌脏。”
“言言。”盛西决朝她又迈进了一步。
突然,后面一辆车远光灯亮起,温言被光刺的用手遮住眼睛。
盛西决转过身,正想训斥开远光灯的车主,瞧见越野车上走下来一名身形高大,身着军装,脚踩黑色军靴的男人。
刹那间,他全部的气焰尽数被眼前男人碾灭。
温言微微睁开眼,注视到背光而行的男人,直到越来越近,他那张脸才由模糊转为清晰,是陆曜。
陆曜本来是刚从总统府出来,回军区路过这女人所住的公寓,算算时间,他们已经有将近一周没见,才一周……就已演到前男友上门送花的戏码。
“陆上将好,我是言言的上司盛西决。”盛西决主动打招呼,并没将自己怀里的满天星放回后备箱,“这是我身为上司送言言的花,还望陆上将不要误会。”
他这是故意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知道面前的两人还未领证,在宣誓主权。
果真还是太年轻。
陆曜替温言接过了那一大捧满天星,轻笑道:“谢盛总对我们家言言的照顾。”
温言这会儿很平静,盛西决开车驶离后,她才从面前男人怀里拿回满天星朝垃圾桶走去。
看到她没有一丝留恋的扔掉,陆曜舌尖抵牙,拇指与中指揉搓,压了压胸腔的那股闷火后,才朝她走过去,“我晚饭还没吃,一起?”
(剧情走一波,四哥比盛西决大四岁,盛西决跟言言同岁。)
跳舞(((((?(???)?)))))
第四十五章 扯开了她浴袍腰间的带子(自慰,微H)
温言没想到陆罐会带自己来南源记吃饭。
南源记是南城老字号,灌汤包是他们的招牌,盛西决拿下了北方城市的代理权,在北城开了第一家。
年三十那晚,盛西决在朝唐门口送她灌汤包应该就是被陆曜瞧见了,不然这个男人不会那样警告她。
温言牢记住他的话,在他生气的时候,尽量不要招惹他。这次,确实陆曜先开了口,“这家店是盛西决开的。”
“我知道。”温言喝了口粥,“他有告诉我。”
“除了灌汤包你还喜欢吃什么?”摸索了下口袋,又想吸根烟了,烦躁的时候 ,陆曜总会忍不住的想抽根烟;但看了看面前的女人,他又将打火机放回了口袋,碾磨着手中未点燃的烟卷,“还是说,你只喜欢吃灌汤包?”
听出他言外话的意思,温言放下勺子,拿起餐巾纸抿了下唇,“四哥,没有人的口味是一成不变的,灌汤包我吃了七年,已经吃腻了。”
七年……比六年还多一年。
饭后,陆罐只将温言送到公寓楼下便停步。
温言回头,看到他停在台阶下。
“你应该不会欢迎我上去。“陆曜微扬了下唇角,从裤兜里拿出打火机,“进去吧,我抽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