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的四儿子结婚是一件轰动榆城上流社会圈子的事件。
这场婚礼办得仓促,婚礼开始之前一个多星期,请柬才送到了宾客们的手上。原本人们还疑惑,以为江烈娶的是什么豪门的小姐,但直到看到请柬上的名字才恍然大悟。
余铛铛。
江烈的新娘是余铛铛。
人生中头一回给人当伴娘的温春宜头一天晚上就被人接到了余铛铛的身边。
江烈讲究仪式感,把新娘放在了外面,打算在婚礼当天,再把余铛铛从江家大门迎进去,而在那之前,二十八辆豪车组成的车队将会在榆城内转一圈。
江烈想要告诉所有人,余铛铛是自己正儿八经娶进江家的新娘子。
是他江烈的老婆。
但这大概算得上是温春宜参加过的最严肃的婚礼了。
闹婚是不敢的,闹洞房更加是别谈了。
当江烈那死神一样的脸孔出现的时候,屋内的气氛自动凝固,连温度都跟着下降。对着那一张债权人的脸,满屋子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个,更别说要准备点游戏来为难一下新郎了。
在这一片寂静之中,只有温春宜开了口。
她笑意盈盈:“要想娶新娘,可得费点功夫。我给你准备了叁个小的挑战,江先生可愿意接受挑战?”
这话一出,房间里的人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江烈一个暴怒从腰间抽出一把枪来,然后在温春宜的脑袋上“梆梆”两枪。
那她可能会成为第一个在婚礼上脑袋开花的伴娘。
但江烈的眉头跳动了两下,眉间竟然浮现了微微笑意,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好。”
江烈爽快地应了下来。
温春宜有些意外,清了下嗓子:“第一项挑战,请新郎在一分钟内完成一百个俯卧撑。”
这不算是什么难事。
江烈往后头示意了一个眼神,从他的后头“呼啦啦”竟然冒出了十来个人,在房间内站成了一排,然后在一声令下,一起俯下身子,整齐划一地开始做起了俯卧撑。
温春宜傻眼。
江烈眸间的笑容愈深:“我还是得保留点体力。”
这话说得暧昧。
躲在温春宜身后的余铛铛立刻脸红到耳朵根的后面。
没出息。
温春宜心里暗骂。
今天还不趁着他的婚礼让江烈出点洋相吃点苦头,以后余铛铛肯定要被吃得死死的。
虽然余铛铛怎么看都是个任人拿捏的小兔子就是了。
“第二个挑战,”温春宜重振旗鼓,递过去一张准备好的纸,“现在请新郎按照上面的内容,宣读你的结婚誓词。”
她特意在网上找了肉麻的结婚誓词,拼凑了一篇最肉麻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誓词来,就是为了今天能够让江烈出洋相,一报当初春药的仇。
江烈接过誓词,面不改色地看了眼温春宜,又看向铛铛:
“认识你之前,我是在黑暗中踽踽独行的人,走在永远看不见镜头和终点的黑暗之中,我以为黑暗和孤独是我的宿命,是我的人生。你的出现,撕开了一道豁口,让我看见光。”
温春宜发楞。
他说的根本就不是纸上的东西。
江烈低沉稳重的声音还在继续着:“我并不在意活着或者死去,因为生或者死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分别。可是,能活着,才能遇见你,才能抱着你。因为抱着你,我才能呼吸。”
余铛铛有些无措,看了眼江烈,又看向温春宜,拉了拉温春宜的衣袖:“春宜姐姐,你这个也太肉麻了点儿。四哥会不高兴的。”
温春宜没说江烈说的压根就不是自己准备的东西。
是他自己即兴发挥的。
是他自己想说的话。
江烈说完了,又看向温春宜:“好了,第叁个挑战呢?”
备受打击还被塞了一把狗粮的温春宜声音恹恹的:“现在找到新娘藏起来的水晶鞋,你就可以娶走你的新娘了。”
江烈笑了下,走到余铛铛的跟前,单膝跪地,然后像是变戏法一样从怀里头掏出一双鞋子来。
特质的水晶材质的高跟鞋,上面缀满了钻石,斜面中间是用粉色钻石拼出的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在房间内灯光的映照下,这一双钻石水晶鞋流光溢彩,像是来自于童话故事里的一般。
余铛铛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地看着江烈。
她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曾经说过以后自己结婚的时候也想要一双水晶鞋。
那时候江烈怎么说的?
他拍了她的脑门,说小姑娘家,整天做梦。
就算是到现在,余铛铛还是不敢相信自己要和江烈结婚了。
她曾经最怕这个四哥,他阴晴不定,喜怒无常,暴戾又残忍,霸道地将她束缚在自己的身边,不允许她逃离。
可在得知若不是他,自己很有可能已经被江明成杀死之后,她对江烈就怎么也恨不起来了。
现在,当江烈在自己的面前说着那些话的时候,她的心还是受到了不小的震动。
江烈走到余铛铛的跟前,把鞋子套在她莹白玲珑的脚上,抬起头来,温柔的目光将她包裹着。
婚礼的仪式是在江家的大院内进行的。
江烈很重视这次婚礼,一切细节都安排到位,温春宜这个伴娘反而没了用武之地。
晚上的仪式开始之前,温春宜去二楼江烈安排给自己的休息室内休息。
她原本只是想靠在榻上休息一会,可折腾一天,她也确实是有些累了,刚一躺下就迷迷糊糊有了睡意。
睡得迷糊的时候,温春宜忽然感觉到脸上似乎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
她还以为是什么小狗或者小猫呢,皱皱眉头,不耐烦地用手拨开,嘟哝了一句:“哪儿来的小狗,走开……”
耳边传来男人愉悦的低笑声,沙哑中带着几分难言的性感。
温春宜忽然惊醒,睁开眼睛一看,眼前出现的那张放大的英俊的脸,可不就是好久没见的梁砚沉么?
这标准二世祖,看着不学无术,可却真正是生了一副好皮囊,一双上挑的桃花眼,看着温春宜,笑得不怀好意。他的嘴唇薄而粉,比女孩子还要嫩上几分。
温春宜一惊,身体下意识往后面缩了一些。
梁砚沉双手伸出来,将她困住,吐出的气息很近:“好久不见啊,温老板,怎么看到我一点儿都不开心呢?”
“开心……个鬼。”温春宜没什么好脸色,“你不声不响进来,像个变态一样。”
梁砚沉露出受伤的神色来:“我怎么就是变态了呢?这些日子不见,我可是天天都惦记着你呢。”
“你放开我。”
他的语气愈发暧昧,一双眼睛里头赤裸裸都是不加掩饰的情欲,温春宜躲开他的视线,想要逃离他的束缚,可梁砚沉的身体高大,将她困在床榻和自己的身体之间,让温春宜完全变成了笼中的猎物。
梁砚沉的语气低沉,有些危险,一只手已经伸进了她的裙子里面。
温春宜穿的是一件藕色绣莲花的改良旗袍,旗袍很短,刚好到膝盖上面,露出白色的藕段一般的双腿来。穿着旗袍,里头不方便穿内裤,温春宜里头就只穿了一件丁字裤,这下刚好就便宜了梁砚沉。
不费多大力气,梁砚沉的手指头就已经伸到了她的小穴门口。
梁砚沉的手指将丁字裤的那一条带子捏在手心搓成一条绳子,然后不断收紧,那条绳子也跟着不断去碾压她的穴口的嫩肉。
“唔……”
温春宜情不自禁从嘴角溢出娇媚的呻吟。
梁砚沉的眸色深邃:“骚货,碰一下就出水了,还说不要?你这么骚,我大哥一个人肯定满足不了你吧?嗯?”
“你闭嘴……”她说出口的话都变成了断断续续的媚音,似是拒绝,似是迎合。
梁砚沉将食指和中止并拢,一起插进去,刚一进去,就被四面的肉咬住,又紧又湿,只是进去了半截手指,就进不去了。
梁砚沉头皮发麻,不禁想到自己那玩意进去,比这个要爽出几百倍的快感了。
他骂道:“骚逼,咬这么紧,穿着骚,刚才在前面看到你就想把你的裙子掀了干进来了。”
温春宜被他的手搅得神智都开始恍惚,嗨能分出精神来骂他:“精虫上脑的王八蛋。”
梁砚沉冷笑一声,趁着温春宜没在意,手指狠狠捅了进去,将整个手指完全都插了进去。
“啊——”温春宜猝不及防,伸长了脖子惊叫出声,颤抖着身体,就这么被梁砚沉用手弄出来了。
看着手指头上晶亮的液体,梁砚沉自己也有些沉不住了,脱下裤子,挺着身下的肉棍,狠狠戳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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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婚礼办得仓促,婚礼开始之前一个多星期,请柬才送到了宾客们的手上。原本人们还疑惑,以为江烈娶的是什么豪门的小姐,但直到看到请柬上的名字才恍然大悟。
余铛铛。
江烈的新娘是余铛铛。
人生中头一回给人当伴娘的温春宜头一天晚上就被人接到了余铛铛的身边。
江烈讲究仪式感,把新娘放在了外面,打算在婚礼当天,再把余铛铛从江家大门迎进去,而在那之前,二十八辆豪车组成的车队将会在榆城内转一圈。
江烈想要告诉所有人,余铛铛是自己正儿八经娶进江家的新娘子。
是他江烈的老婆。
但这大概算得上是温春宜参加过的最严肃的婚礼了。
闹婚是不敢的,闹洞房更加是别谈了。
当江烈那死神一样的脸孔出现的时候,屋内的气氛自动凝固,连温度都跟着下降。对着那一张债权人的脸,满屋子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个,更别说要准备点游戏来为难一下新郎了。
在这一片寂静之中,只有温春宜开了口。
她笑意盈盈:“要想娶新娘,可得费点功夫。我给你准备了叁个小的挑战,江先生可愿意接受挑战?”
这话一出,房间里的人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江烈一个暴怒从腰间抽出一把枪来,然后在温春宜的脑袋上“梆梆”两枪。
那她可能会成为第一个在婚礼上脑袋开花的伴娘。
但江烈的眉头跳动了两下,眉间竟然浮现了微微笑意,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好。”
江烈爽快地应了下来。
温春宜有些意外,清了下嗓子:“第一项挑战,请新郎在一分钟内完成一百个俯卧撑。”
这不算是什么难事。
江烈往后头示意了一个眼神,从他的后头“呼啦啦”竟然冒出了十来个人,在房间内站成了一排,然后在一声令下,一起俯下身子,整齐划一地开始做起了俯卧撑。
温春宜傻眼。
江烈眸间的笑容愈深:“我还是得保留点体力。”
这话说得暧昧。
躲在温春宜身后的余铛铛立刻脸红到耳朵根的后面。
没出息。
温春宜心里暗骂。
今天还不趁着他的婚礼让江烈出点洋相吃点苦头,以后余铛铛肯定要被吃得死死的。
虽然余铛铛怎么看都是个任人拿捏的小兔子就是了。
“第二个挑战,”温春宜重振旗鼓,递过去一张准备好的纸,“现在请新郎按照上面的内容,宣读你的结婚誓词。”
她特意在网上找了肉麻的结婚誓词,拼凑了一篇最肉麻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誓词来,就是为了今天能够让江烈出洋相,一报当初春药的仇。
江烈接过誓词,面不改色地看了眼温春宜,又看向铛铛:
“认识你之前,我是在黑暗中踽踽独行的人,走在永远看不见镜头和终点的黑暗之中,我以为黑暗和孤独是我的宿命,是我的人生。你的出现,撕开了一道豁口,让我看见光。”
温春宜发楞。
他说的根本就不是纸上的东西。
江烈低沉稳重的声音还在继续着:“我并不在意活着或者死去,因为生或者死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分别。可是,能活着,才能遇见你,才能抱着你。因为抱着你,我才能呼吸。”
余铛铛有些无措,看了眼江烈,又看向温春宜,拉了拉温春宜的衣袖:“春宜姐姐,你这个也太肉麻了点儿。四哥会不高兴的。”
温春宜没说江烈说的压根就不是自己准备的东西。
是他自己即兴发挥的。
是他自己想说的话。
江烈说完了,又看向温春宜:“好了,第叁个挑战呢?”
备受打击还被塞了一把狗粮的温春宜声音恹恹的:“现在找到新娘藏起来的水晶鞋,你就可以娶走你的新娘了。”
江烈笑了下,走到余铛铛的跟前,单膝跪地,然后像是变戏法一样从怀里头掏出一双鞋子来。
特质的水晶材质的高跟鞋,上面缀满了钻石,斜面中间是用粉色钻石拼出的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在房间内灯光的映照下,这一双钻石水晶鞋流光溢彩,像是来自于童话故事里的一般。
余铛铛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地看着江烈。
她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曾经说过以后自己结婚的时候也想要一双水晶鞋。
那时候江烈怎么说的?
他拍了她的脑门,说小姑娘家,整天做梦。
就算是到现在,余铛铛还是不敢相信自己要和江烈结婚了。
她曾经最怕这个四哥,他阴晴不定,喜怒无常,暴戾又残忍,霸道地将她束缚在自己的身边,不允许她逃离。
可在得知若不是他,自己很有可能已经被江明成杀死之后,她对江烈就怎么也恨不起来了。
现在,当江烈在自己的面前说着那些话的时候,她的心还是受到了不小的震动。
江烈走到余铛铛的跟前,把鞋子套在她莹白玲珑的脚上,抬起头来,温柔的目光将她包裹着。
婚礼的仪式是在江家的大院内进行的。
江烈很重视这次婚礼,一切细节都安排到位,温春宜这个伴娘反而没了用武之地。
晚上的仪式开始之前,温春宜去二楼江烈安排给自己的休息室内休息。
她原本只是想靠在榻上休息一会,可折腾一天,她也确实是有些累了,刚一躺下就迷迷糊糊有了睡意。
睡得迷糊的时候,温春宜忽然感觉到脸上似乎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
她还以为是什么小狗或者小猫呢,皱皱眉头,不耐烦地用手拨开,嘟哝了一句:“哪儿来的小狗,走开……”
耳边传来男人愉悦的低笑声,沙哑中带着几分难言的性感。
温春宜忽然惊醒,睁开眼睛一看,眼前出现的那张放大的英俊的脸,可不就是好久没见的梁砚沉么?
这标准二世祖,看着不学无术,可却真正是生了一副好皮囊,一双上挑的桃花眼,看着温春宜,笑得不怀好意。他的嘴唇薄而粉,比女孩子还要嫩上几分。
温春宜一惊,身体下意识往后面缩了一些。
梁砚沉双手伸出来,将她困住,吐出的气息很近:“好久不见啊,温老板,怎么看到我一点儿都不开心呢?”
“开心……个鬼。”温春宜没什么好脸色,“你不声不响进来,像个变态一样。”
梁砚沉露出受伤的神色来:“我怎么就是变态了呢?这些日子不见,我可是天天都惦记着你呢。”
“你放开我。”
他的语气愈发暧昧,一双眼睛里头赤裸裸都是不加掩饰的情欲,温春宜躲开他的视线,想要逃离他的束缚,可梁砚沉的身体高大,将她困在床榻和自己的身体之间,让温春宜完全变成了笼中的猎物。
梁砚沉的语气低沉,有些危险,一只手已经伸进了她的裙子里面。
温春宜穿的是一件藕色绣莲花的改良旗袍,旗袍很短,刚好到膝盖上面,露出白色的藕段一般的双腿来。穿着旗袍,里头不方便穿内裤,温春宜里头就只穿了一件丁字裤,这下刚好就便宜了梁砚沉。
不费多大力气,梁砚沉的手指头就已经伸到了她的小穴门口。
梁砚沉的手指将丁字裤的那一条带子捏在手心搓成一条绳子,然后不断收紧,那条绳子也跟着不断去碾压她的穴口的嫩肉。
“唔……”
温春宜情不自禁从嘴角溢出娇媚的呻吟。
梁砚沉的眸色深邃:“骚货,碰一下就出水了,还说不要?你这么骚,我大哥一个人肯定满足不了你吧?嗯?”
“你闭嘴……”她说出口的话都变成了断断续续的媚音,似是拒绝,似是迎合。
梁砚沉将食指和中止并拢,一起插进去,刚一进去,就被四面的肉咬住,又紧又湿,只是进去了半截手指,就进不去了。
梁砚沉头皮发麻,不禁想到自己那玩意进去,比这个要爽出几百倍的快感了。
他骂道:“骚逼,咬这么紧,穿着骚,刚才在前面看到你就想把你的裙子掀了干进来了。”
温春宜被他的手搅得神智都开始恍惚,嗨能分出精神来骂他:“精虫上脑的王八蛋。”
梁砚沉冷笑一声,趁着温春宜没在意,手指狠狠捅了进去,将整个手指完全都插了进去。
“啊——”温春宜猝不及防,伸长了脖子惊叫出声,颤抖着身体,就这么被梁砚沉用手弄出来了。
看着手指头上晶亮的液体,梁砚沉自己也有些沉不住了,脱下裤子,挺着身下的肉棍,狠狠戳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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