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就不得不跟着其他工人一起向政府讨要工资。
她本想把明玉送到她娘家让父母照顾,却遭到拒绝,即使胡珍愿意给钱也不肯。
胡珍的母亲在她二十岁就因为意外去世,父亲没多久就续弦娶了后来的妻子。后妈带了三个儿女,加上胡珍兄弟姐妹五个总共有八个孩子。
她父亲是那种万事不管的性子,每次吃饭后妈都给她三个孩子的饭碗里面装得满满的,他们五个,两个男孩有半碗饭,三个女孩半碗都没有。弟弟妹妹们不够吃,作为大姐的胡珍就把自己的饭菜让给他们。
虽然后妈对他们不好,但也不坏,胡珍工会的编制就是顶的父亲的编,胡珍相信,只要后妈说一句不同意,父亲就不会让她顶编,而是留给后妈的儿子。
她本以为后妈就算不看在情分看在钱上也会答应带带明玉,没想到却是因为后妈的儿媳刚刚查出怀孕,她想等着照顾自己的孙子,就拒绝了明玉。
胡珍的弟妹们年纪还小,当时都还在读书,只好花钱请保姆。只是保姆毕竟没有自己亲人尽心,经常马虎了事,才使得明玉从小小病不断甚至落了病根。
胡珍听说明玉在陈玲玲家住了很久,期间都没犯病,心里对这个看起来就很温柔的女人带了几分感激。她出门在外鞭长莫及,只盼着陈玲玲能把明玉照顾好,她就安心了。
第6章 海边
第一天胡珍带着他们去了动物园,顾明玉平时很喜欢看动物世界,就算不看牌子上的介绍他也能认出很多动物,让周成惊讶的是顾明玉竟然说他长大了想当一名动物饲养员。这可跟周成想象中的不一样,他以为顾明玉会想跟他爸爸一样当一个厉害的检察官或者律师,总之就是那种特精英坐办公室的类型,从没想过顾明玉会想要穿着连体服,钻进笼子里给猛兽扫粪便。
顾明玉却不以为意,比起跟人他还是更喜欢跟动物打交道,因为动物的喜怒都放在脸上,不会像人一样,披着一层伪善的外皮,内里是什么样谁都不知道。
第二天去的是游乐园,孩子们最喜欢的地方,只是顾怀立坚决杜绝一切刺激的项目,除了旋转木马、咖啡杯等少数几个游戏,其他的一概不许他们去玩。周成都觉得回去不好跟朋友们说,好不容易去一趟大城市的游乐园,玩过的最刺激的游戏竟然是碰碰车。
不过好在第三天胡珍就带他们去了海边。蔚蓝的大海和细腻的白沙,一个像洋娃娃一样漂亮的男孩,赤脚踩在沙滩上,海风吹起了他的白衬衫,撩起了他的头发,露出他好看的眉眼。
那是周成第一次用相机拍摄下来的第一张照片,顾明玉的妈妈特地买了一个相机,据说是新出的傻瓜式相机,顾怀立正站在周成身后,将他圈在怀中教他怎么使用。顾怀立还没说完,周成就不小心按下了快门,恰巧顾明玉从他们面前走过,便被拍了进去。
照片洗出来后,即使是照相馆的人也惊叹,光线明暗如此完美,照片上的人也美的不可思议,只有巧合才能解释为什么一个刚接触相机的小孩能用傻瓜式相机拍出专业人士的水准。
此后的几天胡珍就忙碌了起来,她的生意做得很大,在服装美容行业成绩都很不错,相对的花费的精力也很多,只能挤出三天时间来陪伴家人。剩下的那些时间,只能由顾怀立他们自己前往游玩。不过胡珍贴心地帮他们计划好了行程,因为顾怀立喜欢看书,胡珍还特地把新华书店的位置给圈出来。
顾明玉和周成就是在那里首次看见不同于连环画的名为漫画的小人书。
老家的县城里也有新华书店,但那只是一个有着两个店面的小书店,卖的书永远都是各种练习册,课外读物少得可怜,哪里见过有着五层大楼的书店。顾明玉觉得很新奇,他从很早以前就好奇他兄姐那些是从哪里来的,他追根寻底地问过,得到的大多数答案都是借来的,可借给他们的人又是从哪来的?那会儿的顾明玉很难想象会有一个不单单只卖练习册的书店,如今终于得到了答案。
这个深圳最大的书店里面的书籍应有尽有,顾怀立对书籍非常着迷,看到他喜爱的书就走不动路了。陈玲玲跟孩子们一起偷笑,然后打了声招呼,就牵起两个孩子的手,带他们往儿童读物区走去。
陈玲玲真的是一个非常会照顾孩子的母亲,书店里可以翻阅书籍,但没有座位,陈玲玲就把她的包放在地上,让顾明玉和周成坐,自己站在一旁陪着他们。
遇到他们不认识的生僻字还弯下腰来给他们讲解,也不会因为书的内容而批评教育,不许他们翻阅。顾明玉翻看漫画书时就是,那书上都是繁体字,顾明玉常看港剧认得挺多,但周成就不太认识。陈玲玲就蹲在他们身边一个个小声地念给他们听。
顾明玉拿的是那时的译名叫,那个有着万能口袋的蓝胖子很轻易就俘获了顾明玉和周成的心,他们看得如痴如醉,不知不觉就在书店待了一整天。
午饭是在大楼里的肯德基吃的,当时这种新式的快餐很受孩子们的欢迎,但明玉和周成都心不在焉,只想着赶紧吃完继续看书。
临走时,顾明玉只犹豫了一秒,就决定把整套书买下来,虽然他已经在书店看完了。顾怀立不同意他买漫画书,顾明玉也没跟他争,趁顾怀立上厕所,转头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张大头递给营业员——顾明玉来深圳之前把自己的存钱罐搬到银行,换了一百五十多元纸币,他一直藏着没舍得用,这会儿却是毫不吝啬。
顾怀立回来后只能拿眼瞪他,气得骂都骂不出来。
周成羡慕地看着顾明玉,他零花钱不多,而且也存不住,手里有点钱就拿去买零食了。他和明玉都特别喜欢一种叫“魔鬼糖”的硬糖,酸酸甜甜的,在嘴里含救了,舌头口腔都会染上颜色。一块钱一袋,里面有十个,颜色各不相同。每次吃了糖他们都幼稚地伸舌头给对方看,然后哈哈大笑。
只是顾明玉喜欢归喜欢,但他能忍住不吃。周成就不一样了,喜欢的时候天天都要吃,直到吃腻为止,他还大方的分给明玉一人一半,周成的零花钱大都花在各种各样的零食上了。
正当周成沮丧羡慕时,他又转念一想,其实……明玉的不就是自己的嘛?难道自己要看,明玉还会拒绝吗?
这样一想,周成就高兴了起来,已经在脑海里想象,他和明玉趴在床上一起翻看漫画书的场景了。
顾怀立带着他们在深圳玩了十几天,等到离开时已经是八月了,胡珍提起的心终于放了回去。虽然很高兴儿子丈夫的陪伴,但每当夜晚和顾怀立睡在一起的时候,胡珍就有些不自在。顾怀立一年才见
她本想把明玉送到她娘家让父母照顾,却遭到拒绝,即使胡珍愿意给钱也不肯。
胡珍的母亲在她二十岁就因为意外去世,父亲没多久就续弦娶了后来的妻子。后妈带了三个儿女,加上胡珍兄弟姐妹五个总共有八个孩子。
她父亲是那种万事不管的性子,每次吃饭后妈都给她三个孩子的饭碗里面装得满满的,他们五个,两个男孩有半碗饭,三个女孩半碗都没有。弟弟妹妹们不够吃,作为大姐的胡珍就把自己的饭菜让给他们。
虽然后妈对他们不好,但也不坏,胡珍工会的编制就是顶的父亲的编,胡珍相信,只要后妈说一句不同意,父亲就不会让她顶编,而是留给后妈的儿子。
她本以为后妈就算不看在情分看在钱上也会答应带带明玉,没想到却是因为后妈的儿媳刚刚查出怀孕,她想等着照顾自己的孙子,就拒绝了明玉。
胡珍的弟妹们年纪还小,当时都还在读书,只好花钱请保姆。只是保姆毕竟没有自己亲人尽心,经常马虎了事,才使得明玉从小小病不断甚至落了病根。
胡珍听说明玉在陈玲玲家住了很久,期间都没犯病,心里对这个看起来就很温柔的女人带了几分感激。她出门在外鞭长莫及,只盼着陈玲玲能把明玉照顾好,她就安心了。
第6章 海边
第一天胡珍带着他们去了动物园,顾明玉平时很喜欢看动物世界,就算不看牌子上的介绍他也能认出很多动物,让周成惊讶的是顾明玉竟然说他长大了想当一名动物饲养员。这可跟周成想象中的不一样,他以为顾明玉会想跟他爸爸一样当一个厉害的检察官或者律师,总之就是那种特精英坐办公室的类型,从没想过顾明玉会想要穿着连体服,钻进笼子里给猛兽扫粪便。
顾明玉却不以为意,比起跟人他还是更喜欢跟动物打交道,因为动物的喜怒都放在脸上,不会像人一样,披着一层伪善的外皮,内里是什么样谁都不知道。
第二天去的是游乐园,孩子们最喜欢的地方,只是顾怀立坚决杜绝一切刺激的项目,除了旋转木马、咖啡杯等少数几个游戏,其他的一概不许他们去玩。周成都觉得回去不好跟朋友们说,好不容易去一趟大城市的游乐园,玩过的最刺激的游戏竟然是碰碰车。
不过好在第三天胡珍就带他们去了海边。蔚蓝的大海和细腻的白沙,一个像洋娃娃一样漂亮的男孩,赤脚踩在沙滩上,海风吹起了他的白衬衫,撩起了他的头发,露出他好看的眉眼。
那是周成第一次用相机拍摄下来的第一张照片,顾明玉的妈妈特地买了一个相机,据说是新出的傻瓜式相机,顾怀立正站在周成身后,将他圈在怀中教他怎么使用。顾怀立还没说完,周成就不小心按下了快门,恰巧顾明玉从他们面前走过,便被拍了进去。
照片洗出来后,即使是照相馆的人也惊叹,光线明暗如此完美,照片上的人也美的不可思议,只有巧合才能解释为什么一个刚接触相机的小孩能用傻瓜式相机拍出专业人士的水准。
此后的几天胡珍就忙碌了起来,她的生意做得很大,在服装美容行业成绩都很不错,相对的花费的精力也很多,只能挤出三天时间来陪伴家人。剩下的那些时间,只能由顾怀立他们自己前往游玩。不过胡珍贴心地帮他们计划好了行程,因为顾怀立喜欢看书,胡珍还特地把新华书店的位置给圈出来。
顾明玉和周成就是在那里首次看见不同于连环画的名为漫画的小人书。
老家的县城里也有新华书店,但那只是一个有着两个店面的小书店,卖的书永远都是各种练习册,课外读物少得可怜,哪里见过有着五层大楼的书店。顾明玉觉得很新奇,他从很早以前就好奇他兄姐那些是从哪里来的,他追根寻底地问过,得到的大多数答案都是借来的,可借给他们的人又是从哪来的?那会儿的顾明玉很难想象会有一个不单单只卖练习册的书店,如今终于得到了答案。
这个深圳最大的书店里面的书籍应有尽有,顾怀立对书籍非常着迷,看到他喜爱的书就走不动路了。陈玲玲跟孩子们一起偷笑,然后打了声招呼,就牵起两个孩子的手,带他们往儿童读物区走去。
陈玲玲真的是一个非常会照顾孩子的母亲,书店里可以翻阅书籍,但没有座位,陈玲玲就把她的包放在地上,让顾明玉和周成坐,自己站在一旁陪着他们。
遇到他们不认识的生僻字还弯下腰来给他们讲解,也不会因为书的内容而批评教育,不许他们翻阅。顾明玉翻看漫画书时就是,那书上都是繁体字,顾明玉常看港剧认得挺多,但周成就不太认识。陈玲玲就蹲在他们身边一个个小声地念给他们听。
顾明玉拿的是那时的译名叫,那个有着万能口袋的蓝胖子很轻易就俘获了顾明玉和周成的心,他们看得如痴如醉,不知不觉就在书店待了一整天。
午饭是在大楼里的肯德基吃的,当时这种新式的快餐很受孩子们的欢迎,但明玉和周成都心不在焉,只想着赶紧吃完继续看书。
临走时,顾明玉只犹豫了一秒,就决定把整套书买下来,虽然他已经在书店看完了。顾怀立不同意他买漫画书,顾明玉也没跟他争,趁顾怀立上厕所,转头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张大头递给营业员——顾明玉来深圳之前把自己的存钱罐搬到银行,换了一百五十多元纸币,他一直藏着没舍得用,这会儿却是毫不吝啬。
顾怀立回来后只能拿眼瞪他,气得骂都骂不出来。
周成羡慕地看着顾明玉,他零花钱不多,而且也存不住,手里有点钱就拿去买零食了。他和明玉都特别喜欢一种叫“魔鬼糖”的硬糖,酸酸甜甜的,在嘴里含救了,舌头口腔都会染上颜色。一块钱一袋,里面有十个,颜色各不相同。每次吃了糖他们都幼稚地伸舌头给对方看,然后哈哈大笑。
只是顾明玉喜欢归喜欢,但他能忍住不吃。周成就不一样了,喜欢的时候天天都要吃,直到吃腻为止,他还大方的分给明玉一人一半,周成的零花钱大都花在各种各样的零食上了。
正当周成沮丧羡慕时,他又转念一想,其实……明玉的不就是自己的嘛?难道自己要看,明玉还会拒绝吗?
这样一想,周成就高兴了起来,已经在脑海里想象,他和明玉趴在床上一起翻看漫画书的场景了。
顾怀立带着他们在深圳玩了十几天,等到离开时已经是八月了,胡珍提起的心终于放了回去。虽然很高兴儿子丈夫的陪伴,但每当夜晚和顾怀立睡在一起的时候,胡珍就有些不自在。顾怀立一年才见